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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Fiction

玫瑰小姐

[01]

本人免贵姓夏,半个月前同时丢了工作和爱人。鉴于失业和失恋游民都是抑郁和矫情的高发人群,老妈在饭桌上拍案惊呼:“这可得了!”我一边夹了块滴油的红烧肉一边思忖,老妈这样一个在我出生不满百天时听说父亲在外偷腥就毅然决然离婚又一个人把我养大的人都活得如此激昂,身为处在小康社会的新青年的我又怎会为着区区一箪食和一场风花雪月搞得自己蓬头垢面,难不成后浪还不如前浪澎湃么?“——所以就这么决定了!”老妈一拍惊堂筷,我回过神来不明所以地“啊(?)”了声。

——开网店。

——开网店?!

踏踏实实做了七八年文艺青年的我的的确确积攒了一整屋子的书,老妈建议我趁此机会开个二手网店处理了,当然也是义正言辞:“让它们继续传递下去危害祖国的花骨朵儿吧。”

“这怎么能算祸害呢!”

“看看你现在这副鬼样不就知道了。”

“……”

一来闲也闲着,二来母命难违,这网店是非开不可。开张第一天我踏踏实实坐在电脑前干等了一天也没见着人下单,自信心和积极性都受挫不小。这状况持续了一周,终于某天有人问都没问就订了本《皮皮鲁外传》,我仔细瞧着地址,这不和我一个城市嘛?诶,这不就是我家吗?!敢情老妈幽幽走过来说道:“我来支持下闺女的生意!”没来得及慨叹就眼瞅着又有人下了订单,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啧啧,”我扶额道,“这号召力!”“那是那是,”老妈笑得倒憨厚,“待会儿记得把我买书的钱还我。”

那买家的ID是「玫瑰小姐」,和我的「夏子小姐」颇异曲同工。她订了三期绘本杂志《绘志》,这玩意儿是个稀罕物。我高一时买了第一期之后就没间断过,一年前我大学毕业,它停刊了。我不舍得随随便便转手,就不甘心地主动加了对方追问下单的理由。玫瑰小姐人如其名,说话果真满嘴带刺:“不为什么!给你钱你拿来不得了多什么废话!关你什么事?”是不关我的事,丫还不卖了呢!我暴脾气地关了电脑,又泄愤一般地拔了电源。但第二天一早醒来,多少觉得自己幼稚了些,又开了电脑登陆账号却着实被对方满屏的留言吓了一跳。

玫瑰小姐 22:45

诶,你下了?

喂!你到底有货没?卖还是不卖啊?

玫瑰小姐 23:04

你不会再跟我赌气吧亲?这绘本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玫瑰小姐 23:20

要买的原因是男朋友啊。里面有他画的东西。挺珍贵的,几天前我把我手头的给烧光了,现在后悔,还想买回来保存着……你别误会,我们没分手也没闹矛盾。只不过是,他失踪了。是故意的吧,没有人知道他去哪儿了。

所以拜托你了!如果有的话一定要卖给我!拜托!

我愣了愣,心里更过意不去了。对话框里的内容改了又删,最终发过去这么一句话:“已发货,亲请注意查收哦!”不忘在后头谄媚般地加了个抱拳的表情。

真是奇怪又曲折的第一笔交易呢。

[02]

所以她是说她男友在《绘志》上发表过东西是么?又过了两天我斜睨着自己网店里100%的好评率后知后觉地想道,她男友是谁呢?不会是我喜欢的哪个画家吧?!我按捺不住结识偶像女友的冲动,点开玫瑰小姐的头像后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冒昧了点儿,思前想后先发了条礼貌的请求试探敌情,没想到对方几乎是同时发了条内容几乎一模一样的话。

——冒昧的打扰一下亲爱的玫瑰小姐,能不能问你件事呢?

——不好意思,能请求老板件事吗?

嘴里刚塞进去的薯片差点给喷出来,我赶忙回道:“你先说!”

“我是想问一下老板家里还有多少期《绘志》啦,能不能把所有刊载的有阿木作品的都卖给我?啊,还有就是,最近我手头紧,能不能缓缓再把钱给你?”

“抱歉,要让玫瑰小姐失望了呢……我的书都是朋友的,”请原谅我说了谎,“不过……玫瑰小姐的男朋友原来是阿木吗?”

“真遗憾呢……嗯。”

“我可以给你争取一下,朋友现在出差了,等她回来我问问她。”

“太谢谢你!那刚刚是要问什么呢?”

“没什么,就想和玫瑰小姐交个朋友啦,很好奇,在玫瑰小姐的心中,阿木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呢。”

我可真够别扭的。一面撒着谎拒绝,一面又表现着善意给自己留下应允的机会,其实无非是因为阿木而已。阿木啊,可是我曾经写满了一个本子的名字。

阿木第一次在《绘志》上发表的是仅仅五页的水彩故事,被淡青色填充的画面上浮着一条纯白的小路,一个少年的背影缓缓走着,他路过了一片纸做的森林,越过了一条发光的河,踏上了长满百合的沙滩径直朝海中走去。他走着走着变成了一条鱼,最终消失在一波又一波深蓝色的浪里——“我将在透明的童话中消失”——故事的名字,叫《自由》。

我永远记得这五页纸带给我的感动,在监狱一般暗无天日的学校里,没有人知道我有多渴望外面的世界。那时候的自己,成绩中游,相貌平平,没有老师和男生的关注和宠爱,也没有女生的嫉妒和攀比,就像即便是用力擦也擦不掉的一抹铅色,是个微不足道却内心固执得惊人的存在吧。总觉得自己是个岸边的人,无法漂泊于海享用自由,更没有留在孤岛上孤独的权利。我只有在岸边眺望和惊叹,我比别人多拥有的不过是一份更加强烈却无可安置的渴望而已。

不过这样想来,原来从那时开始,自己就已经是这样一个别扭的人了呢。

“诶?玫瑰小姐是说最近手头紧是么?”

“嗯……”

“这样好了,如果朋友那里还有卖的话,你不用付我钱。就用,你和阿木的故事交换吧。”

既然这样,那就一直别扭下去好了。

[03]

“夏子!你到底在听吗?!”

“当然——”没在听。我歪着头夹着手机,无谓地翻了个白眼,手里的指甲剪“咔吧”一声又成功地搞定了一个脚趾头。

“……”对方用力地吸了口气,“夏子,你到底怎么想的,你是在用脚趾头思考问题么?”

得,被人看穿了,我诚恳地回答:“嗯。”

“……”又是吸了口气,“我就开了个玩笑说咱俩分手得了你就当真了,别这么小孩子气行么?都成年人了玩儿什么任性,还把工作给辞了,当初为了让你进这公司费了我多大劲儿你知道么?”

“别在这儿拐弯抹角地训斥我这个不懂事的对不住你了,是谁当初说什么最喜欢我的孩子气了?”我把右手腾出来握住手机,坐起来挺直了脊背,“是,我任性,我感情用事,你一大老爷们儿整天把分手挂嘴边就像话么?每天早上给你做一保温盒的饭,就算汤给熬糊了好歹也是一早上忙活的成果,你一句‘再这样就分手’噎得我说不出话来;因为一点蒜皮子小事就跟我闹冷战,还没消一会儿气呢你就又蹦出句‘再这样就分手’;上班也是,那次你让我整报表,花了一整天整完了你一句‘不合格’就给退回来,我还没反个驳你又是一句‘再这样就分手’,你不给我安排好一新人哪知道那么多?大好女青年为了不跟你分手就变成个毕恭毕敬的艺妓你觉得才像话是吧?那行,老娘不陪你玩了!洗洗睡吧!”老妈这时候恰好踩点似地钻进了我房间,我便又补了个满意的ENDING,“有啥话跟我妈说去,没心思跟你贫,这会儿都死了多少多巴胺了,不值得!”说罢把手机塞给老妈我就赶紧撤了。

不是我刻薄,只是一打来电话就先劈头盖脸一顿埋怨,然后义正言辞地冲你嚷着“你得跟我好”,这样的男人靠谱么?我承认,我并不像自己说的话那么潇洒,当看见是他的电话的一瞬间我还是会没出息地手抖得厉害。没办法,我得装作无所谓,装着装着就是真的了。害怕对方没心没肺,我必须得狼心狗肺才行。

是挺失望的吧。

坐电脑前点开了账号,玫瑰小姐又给我留了言,还是将近半夜的时候。这家伙似乎总是昼伏夜出,大半夜的出现,一整个白天却见不着人影。

玫瑰小姐 0:00

其实,有关我和阿木的故事,大部分都在《时光》里。

夏子小姐,虽然有些不合适,但我还是想问你,他现在故意跟我玩失踪,我该怎么办呢?

晚安。

原来是《时光》啊。

[时光1]

    主角是「林」和「玫」。

林和玫高中三年都是同班同学,不过之于玫来说,对林的印象也不过是知道这个人而已。林是艺术生,长相也算俊秀,再加上偶尔在杂志上发表些自己的小作品,学校就自然而然有了一众女生组成的粉丝会,其原则便是共同喜欢和捍卫自己的偶像——共同喜欢的意思是,凡是「会员」都不可以跟林告白或者接受林的告白(如果有的话);共同捍卫则是指,如果遇着「外面的人」勾搭林,「会员」要团结一心把对方搞得再也不敢来为止,无论是女是男(如果有的话……)。玫自然不是什么粉丝会的成员,也更不会是那些人攻击的对象,因为从不看杂志从不参加课外活动的她完全不觉得林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会觉得讨厌吧。上课被老师提问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总是会耍酷单肩背着包再跳到座位上发出很大的声响,大家都在背书他却捂着耳朵唱歌以至于别人停下来了他还在唱……还比如名字总是挂在成绩册的末尾。玫讨厌这样的人,吊儿郎当地拿生活开玩笑,其实是压根儿不知道怎么生活,只会一味放纵堕落还自以为潇洒。

这样的人,真是想想就讨厌呢。

高三因为要准备艺考,林连续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都不在学校,脆弱的「粉丝会」逐渐动摇。从第一封塞进林抽屉里的情书开始,越来越多的情书在会长不断扔掉之后仍屡禁不止,最后连会长都不得不放弃,自己也写了封长信塞了进去——粉丝会就这样瓦解成无数个告白小团体。林偶尔的出现都会引发无数猜测,直至有一天会长哭着抱着一堆脏兮兮的信跑回来,她说她看见林把书包里的情书都给扔到了垃圾桶里——于是一个个告白小团体又变成了一个统一的反林联盟。渐渐地发现对方的出屏率实在太少,反林联盟便也自动解散了……这是时光改变的,第一件事。

高考终于到来,高三终于结束,一向是没问题的玫考得一塌糊涂,而没有任何希望寄托于身的林却超常发挥,结果是二者双双令人大跌眼镜进了二本,还是同一个学校。玫瞅着录取名单上和她紧紧挨着的林的名字,最终在「复习」和「就这样吧」之间选择了后者。

然后玫就哭了,一塌糊涂。

这是时光改变的,第二件事。

[04]

我穿着睡衣在大街上晃荡了颇久,这会儿坐在公园里看一群大妈跳着广场舞心里追悔莫及。我应该在甩门而去的同时问老妈要来手机的,至少沦落街头能有个消遣工具。不过即便时间倒流我也不确定自己是否会这么做,因为论当时的气急败坏程度来讲,理智是完全派不上用场的吧。我怎么也没想到一席电话我妈就被敌方成功离间了,甚至试图来说服我共上贼船远走高飞。这男人是有多水,把大水直接漫到我最后一道防线上来,看好了,我仅有的自尊和骄傲可没那么容易摧毁。

中午在路边小摊花了钱吃午饭,天色渐晚却没了饭吃也没了去处。恍惚间突然就觉得这么多年白活了一遭,我这才发现放弃了男友也就放弃了大半个世界——当初为了和他在一起我放弃了闺蜜友人,为了和他一起去云南旅游我丢下了生病的老妈一个人在家一个多星期都没给音信,为了和他一起工作我放弃了没毕业就找上门来提出优厚待遇的公司……而现在不和他在一起,换句话讲便是放弃掉我曾经为之放弃一切的他。真讽刺。我无助地想起了玫瑰小姐,我也想起了那失踪中的阿木。我好想问问玫瑰小姐现在的心情,如果真的要失去大半个世界换个自由,这代价是否真的值得?

公园里,夜色中,又是一群妇女在我面前伴着XX传奇的歌声铿锵地跳了起来。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苍茫的天涯可不是我的爱。

一阵心烦,最终我还是决定回家。路过报亭的时候花了最后一点儿钱买了张报纸准备给老妈捎回去。拿人家手软,老妈总不至于大发雷霆。无所谓地翻翻,却在瞥到报纸角落里一则只有几行的消息时瞬间愣住:今日凌晨,警方在X山山谷发现知名青年画家阿木的尸体,经鉴定死亡于201X年X月X日,排除他杀可能,初步怀疑为跳崖自杀。

天呐。

[时光2]

林和玫自然而然走在了一起。

当林告诉玫他从高一开始一直暗恋着自己的时候玫吃惊不小,打心眼里怀疑对方说谎的想法在看到对方拿出一叠厚厚的画稿时烟消殆尽——全部是玫的画像——从高一到高三,不同时期的画像,在每张的左下角细心标着日期。

从没想过对方是这样一个人吧,“感动”的下一步“在一起”也是必然。

两人一起加入了学校的摄影社,好处是林可以借来社里的单反用。他们常常穿过大半个城市到郊外转悠,阳光明媚,雨水淅沥,大雪纷飞,他们都经历过,也都被咔嚓一声的快门永远地记录了下来。

林和那个杂志签约,开始在上面连载自己的长篇作品。他用自己的笔画出他们共同的故事,支撑起他们共同的生活。

日子轻飘飘地过,浪漫太慢,慢到让人开始遗忘。经历了许多不大不小的摩擦,临近毕业面对着考研和工作的抉择,两人吵了第一次架,原因是玫想要女承父业参加工作,而林想要他们一起过自由的生活。

没有谁能说服谁。

“你再怎么着也不能变成一条鱼!”玫哭着冲林说,“你只是个人而已,你无法脱离这个社会,明白吗!”

“那你答应我……”林像个孩子般低下头,“等我们攒够五十万,我们就走,好不好?”

他们还是抱在了一起,用力地,紧紧地,抱在一起。

这是时光改变的,第三件事。(至于改变的什么,夏子也不是太明白)

[05]

“玫瑰小姐,朋友家里有所有期的《绘志》明天我可以给你寄过去,想找你确认一下。”

我没出息地咬紧了牙,老妈端过来的面条被我粗鲁地吃完,对方的头像才终于闪了起来。

“不用了,谢谢你。”

我心头一紧,明知故问:“为什么呢?”

“他死了。”

“你听谁说的?!”

“报纸上。”

“开玩笑,他没死啦!”

“我都知道了……”

“其实我就是阿木!”才怪。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下意识发过去了这么句话,或许是为了抚慰,可是也意味着我要用更多的谎言来弥补这个谎言。

“老板开玩笑吧,明明是女生怎么会是阿木。”看,她已经有了希望了,我怎么忍心把自己拆穿给她看。

“性别不能装么?这世上零碎的金钱总是往女性这里来得快。”

“我还是不相信。”

“那明天我给你寄一个东西好了。”

“什么?”

“暂时保密。”

是一个笔记本。

我曾见过阿木一面。大半年之前阿木和其他画家到这个城市开签售会,我让他在我的笔记本上签了这么句:玫,我爱你。那段时间,我总是把自己想象成玫,或许从一开始这本子就该属于真正的玫吧?一切的一切仿佛环套环,如果这就是命运的话,我得对得起我这第一和唯一的顾客给我的100%好评不是?

玫瑰小姐收到后果真相信了我就是阿木的“事实”,她开始每天晚上给我留言说晚安,我则在早晨醒来后回她一个早安。大多时候玫瑰小姐会留下上百上千字的言吧,内容有想念有难过,有希望自然也有追问。

挺心酸的。

傻姑娘,你要是不爱我,哦不——是不爱他,该多好。

悲伤的情绪总是会被老妈搅和不少,这边我正焦头烂额地思考这样的伪装能进行多久又该如何结束,那边老妈就主动邀请那水货上门吃饭了。大水漫到龙王庙又怎样,就算不是柳下惠我也能坐怀不乱,更何况那小子别说坐怀了,碰面我都懒得碰。一看到他来我就躲屋里,任凭老妈敲门训斥也不出去,水货也只能乖乖地离开。

无非是多些老妈的唠叨罢了。

就算老妈念过《论持久战》,我还念过《关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呢。

这样矛盾又纠结的日子注定过不长久,而事实证明我也的确太过天真。某天老妈趁我午睡直接大开运动战把我房门的锁给换了个新的,而后来我无奈地坐在饭桌上第一次正对着水货吃饭的时候竟然接到了玫瑰小姐的短信:“已经到你现在的城市了,快递单上的航海路58号是你住的地方对吧?”

[时光3]

玫的工作是警察。

也难怪林当初反对,自从玫工作以来早七点到晚八点都脱不了身,只有晚上他们才能在一起。每晚玫从警局出来都能看到林骑着机车等她,然后他们就去附近的路边摊吃饭。两大碗馄饨一笼灌汤包再配上一碟小醋吃得潇洒,偶尔来点啤酒也是相当不错的。有时候会有认出林的小粉丝,林就大方地冲他们问好,从兜里掏出签字笔送他们签名。每当这时他们大多会满脸激动地追问:“林身旁的那位,就是玫吗?”

而林就会搂着玫的肩膀回答:当然。

是,林依旧在杂志上连载着他们的故事。林把每个孤独的白天疯狂地用颜料涂上色彩,他在白纸上画上她的好,画上自己的思念,画上他们的约定和未来。画画是会让人醉的,林时常会醉,脸庞浮红,脚步变轻,身体好像不属于自己一般。自己吃午饭,他也因此常常担心下楼的时候会不会脚步一软给摔了下去,或者在过马路的时候突然倒下出了车祸。每个白天都是一次冒险,而她却在守护着别人的安全。

这总让林感到无所适从。

每个人都有自己忍耐的理由,林也有——他要挣好多好多的钱,攒够了五十万就带上玫心甘情愿地跟他走,到全世界漫无目的游荡。

两年之后,林的画集大卖,他也终于攒够了钱。林和玫一起去了远方,远方在哪里?他们都不知道。只是脚步,从未停下。

故事的最后画面是两个人共同向前的脚步,风从他们的脚底悄然吹过。

——“这是时光,带我们去的地方。”

[06]

幸亏当初填的是假地址,我一边拦出租一边想,不然玫瑰小姐直接杀上门来那可真是百口莫辩了。我回想着《时光》的故事好让自己模仿着林的心情面对玫的短信,却在这会儿跑了神——我始终觉得《时光》的结局太过仓促,而且是那么的不真实。我也总是怀疑那结局只是阿木的希望,在他们现实的生活里,一定还有着很多难以摆脱的束缚吧。

不然他为什么会失踪呢?玫瑰小姐似乎也从来没有问过「我」这个问题。

“你在哪儿?我没找到你。”

“到航海路天桥。”我冲司机师傅说道,给玫瑰小姐发送的却是:“不要试图找到我,等我找到了自由,我再回来。”这么矫情,应该够了。

“我就在航海路58号等着你。”

我知道会是这样的回复。

航海路58号是地铁站,人来人往,想要找个人简直是大海捞面条。凭着对文艺青年的了解,我直接就在地铁通道里发现了玫瑰小姐。她手里正拿着笔记本,一个人站在那里四十五度俯视着地面。和我想象中的模样还是差异蛮大,对方是一个长发及腰的女神模样,完全无法和女警联系到一起。

我来回转悠,一下午过去见她没有离开的意思,便咬咬牙自己回了家。

接下来的几天她总是会一日三餐般地定时发给我三条短信:我在等你。我心里忍不住骂她傻却又颇是自责,担心她一直等在那儿不吃不喝可怎么办,于是每天也个打个出租来回跑着窥探。看见她一切安好我才暂且安下心来回家。老妈倒也心细起来,总会问我去了哪里。我闪烁其词,她便狐疑:“别是和哪个混小子搞在一起了!今个饭点别出去了,你的男朋友还要来。”

老天啊,我快被这两个女人搞疯了。

我决定在尊重客观规律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打草惊蛇但得调整下策略——装作卖唱的深入内部,趁机用我粗糙的嘴皮子和歌喉“说服”玫瑰小姐离开。

说做就做,这天一大早我就打扮打扮背着吉他上了路。碰见的是第一次去时的司机师傅,他瞥了我一眼说道:“呦,小妞这就转行啦?”这调侃调的,敢情之前就把我当不良职业者啊?下车的时候我关上车门就走,对方“诶诶”着伸手要钱,我就一个箭步冲到驾驶窗前把一大把一毛的硬币给扔了进去:“不用找了!”然后飞快地栽进人群里。

老油条,跟我斗的都可没好下场。

正逢上班高峰,通道里人有些多。玫瑰小姐蹲在角落,头发都有些皱了,一看就是没有好好休息。奇怪的是大夏天她竟然戴着手套,不过这些都不是眼下重要的。我装作平常地走到她身旁架起了乐谱摆好阵势,把吉他挂在身上正准备开口,却老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转身就看见水货就站在我后面,一脸(故作)天真地看着我——我这会儿可真想跟老妈狠狠吵上一架,连我的行径都给出卖了我这还是她闺女嘛?!可是眼下我只能勉强冲水货使了个狠眼色,然后闭上眼睛唱了起来。

黄玫瑰 别落泪 所有花儿你最美 受了伤 别伤悲 别让泪珠湿花蕊……即使告别了春天阳光 你依然要开放 别害怕别犯傻 别轻易剪去长发……我默默地祝福 你感觉到了吗 海角天涯 哪里不是你的家 别怕啊 别傻啊 哪里都能开花……

一曲结束,玫瑰小姐站起来微笑着鼓了鼓掌,水货也在一旁附和着“再来一首”。我果断忽略了后者,回以玫瑰小姐一个同样淡淡的微笑。

“唱得真好。”玫瑰小姐的声音倒挺中性。

“谢谢。”

“是第一次到这里唱歌吗?”

“啊?啊,是。”才第一个问题我就结巴了,“原来都在宝成路口唱来着。”

“靠这个生活吗?”

“嗯,”这怎么是我被她询问了,“你呢,在这里干什么呢?不赶着上班吗?”

“我在等人。”她笑笑。

“是等一个一定会赶来的路人,还是一个注定不会赶来的贵人?”我发誓这是我说过的最矫情的一句话。

“呵呵,你说话可真文艺,听不懂。”(……)

“嘿,小姐,”水货又开始插话,“别顾着说了,再来一首行吗?”

“再来一首吧。”玫瑰小姐既然都这么说,那我只能从命了。

我面对着她一边微笑一边唱着另一首歌,对方却赶在结束前有要离开的模样,我一时心急,停下来冲着她的背影喊道:“嘿,你去哪儿美女?留个联系方式吧!”

“有缘总会再见,”玫瑰小姐转身说道,她仍是淡淡地笑,“夏天小姐。”

心头一紧,赶忙保持着面部平静:“你说什么?”

“从没见过哪个卖唱的这么不专业,”玫瑰小姐点评道,“吉他包都给扔到墙角,你是来赚钱的,这让别人把钱给你往哪撂?更何况你不该选这么有针对意义的歌曲的,亲爱的夏天小姐。”她说着说着声音小了些,又低着头缓缓走过来冲我深深鞠了一躬。“不过,夏天小姐,还是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我说不出话来,眼睁睁看着对方快步离开,自己僵在了那里。

水货这时拍了拍我肩膀:“亲爱的,别生气了好么?”

我扭头看着他,这会儿不知名的委屈都给冲到了眼眶里。吉他都没放下我就抱住了他,顾不得形象地出声哭了出来。

“好了好了。”他说道。

为什么哭?

抱歉,我也不知道。

或许是觉得,有些东西,是真的被时光改得坏掉了吧。

我不知道玫瑰小姐的心情是怎样,我让她有了希望再狠狠地让她失望,我自以为是的决定让她变得这样狼狈。我是个坏人。但至少我不再担心玫瑰小姐会自寻短见,那都是文艺青年的事情。就当下的了解来说,她已经过了那个年龄和心境吧。

就像我一样。

即便是难过,即便是绝望,即便是觉得一无所有,也不再迁就着放任着自己,而是选择刻意地回避。好像,就好像不去想,就是遗忘。

[《时光》的真正结局]

其实是玫提出了分手。

离经叛道从不是玫的专长,做警察的父亲和做教师的母亲教会自己的第一件事就是遵循「正确」的事理。即使在林的眼中那不过是「服从」,玫对这样的说辞不为所动反倒会认为林自以为是,只不过后来让人不清醒的爱情来了使他们模糊了界限。可当巨大的现实再度摆在面前,玫的选择也只能是「正确」的事理吧。

更何况林已经再也攒不够那五十万了。

杂志的停刊意味着收入的停滞,论林的性子是宁愿自己办个杂志也不愿再换一个东家,自己美名其曰的「不能忘本」在玫看来却是幼稚之极的举动。

没有什么是非对错,正如爱情会让玫这样的人更加清醒地面对生活,却也会让林变成一个永远只会在爱情中寻求糖果的孩子。玫长大了成熟了,可她发现对方却从十几岁的少年变成了几岁的孩童,这让她感到厌倦,也让他感到绝望。

这世上不能有人造出一台永动机,玫和林也终究不能拥有一场永远是进行时的爱情。

当玫吞吐着冲林说出「分手吧」时自然无法理解,为什么林就可以因为内心中那点儿「该走的不挽留」的笃定而干脆地回了一声“好”,玫永远也无法理解林心中那把神圣的天平其实早就因为她坍塌完全了,他们本来就是那么不同。

分手后不久,值班时接了一个说是有火灾的电话,玫正欲纠正对方消防电话是119却在听到对方报出的地址后头脑一片空白。那是林住的地方。当玫匆忙赶到时发现火势正从林的房间朝外蔓延便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在打开房门的一瞬间身体被火舌包裹,浓密的黑烟呛得她干脆地一倒在地。

再醒来时身上和脸上难受得不像话,只看见自己的身体外全是白花花的绷带。听着父母心疼地说着自己是二度烧伤的时候玫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直到她看到自己那双畸形的双手才真正明白所有悲伤都丧失了意义。

当她用这双满是伤痕的手打开了手机,蹦出的第一条短信果然是林的:我把我的过去烧掉了,这样就了无牵挂了吧?只愿你也能过你想过的生活,世事安好,你是否愿意待我归来?

——所以其实那天林根本就不在房间里。

他只是放了一把火烧光了幻想,却无意中伤害了他最牵挂的人。

玫苦笑着,含着泪回复:林,回来吧,我需要你。

玫等了一天,林还是没有回复。玫耐不住性子,直接给拨通了号码,却发现林已经注销了它。

玫一怒之下烧光了所有有关林的东西。

玫哭了,她不知道恪守着「正确」的事理的自己究竟是哪一步走得错掉了,这才是真正让人无望的事情。

也是故事的真正结局。

[07]

自从被玫瑰小姐拆穿后我就没敢主动联系她,她的头像自然也没再亮过。短信不回电话不接,我越来越不安,就拉着水货一起前去她的城市找她。收货地址是玫瑰小姐的家没错,却被人告知玫瑰小姐在我赶到的前一天刚刚搬走了最后一趟行李去了别的地方。

造化弄人。

和玫瑰小姐的关系就是这样脆弱,如果她不愿意,我们就再也无法见面。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

一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我和水货重归于好,彼此相处谦和得多少有些老夫老妻的意味;我又回到了水货的公司和他一起工作,网店也就此搁一段落;在我的怂勇下老妈也加入了跳舞的队伍,每天和一群老小人一起乐呵呵地过,有时候甚至会跨地区去表演;又比如前些天我知道了老妈找了个伴儿,俩人竟然已经偷偷开始一个多月了,老妈被我调侃到脸红,我见状笑着催促她赶紧“也”结婚得了。

没错,我当然更要结婚了。

日子定在一个星期后,房子已经装修完毕,这些天忙着收拾行李。今天把最后一车子东西装载完毕,我仍在反复思考着要不要把自己积攒的书给带过去。想了想,咬咬牙还是留下吧。

我当然会想起玫瑰小姐。

我坐在副驾上拿手机点开了久违的网店,不由得被蹦出来的留言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仔细瞅,竟然还是昨晚发来的。

玫瑰小姐 23:50

夏子小姐,你好吗?我还好。

当初就那样顽固地消失掉,一定会让你担心吧。真是不好意思。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呢,或许我的这些话显得多余呢。

不过……这或许也是我们最好的距离。

我相信阿木就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悄然幸福着,我相信,你也是一样。

我们总是在寻找,总是在路上匆匆忙忙。或许就像故事中的玫说过的一样,没有人可以脱离这个世界。离开了童话里的象牙塔,我们都不过是社会中的蚂蚁,苟且偷生苟且幸福或悲伤。不是鱼,更不是飞鸟。但就算只能是站在岸边眺望,在日升日落中逐渐换了一种平和的心境,也终究能学会感叹美,庆幸人生在世已足矣吧。

这些都是时光一直在改变着的事情。

不过有些东西,也真的没变。

比如阿木,比如你的他,比如,细水长流的爱情。

但,失去了的话,也不要太难过;能够拥有的,也别轻易放手。

玫瑰小姐 0:00

晚安,夏子小姐。

这些,倒算是玫瑰小姐最终教会我的事情。

“诶,你怎么哭了?”水货,哦不,是我的未婚夫轻轻地挠了挠我的头发。

“没什么,”我抿了抿嘴,“我爱你。”

“我知道。”

[08]

那天,没有唱完的被玫瑰小姐说是“针对性太强”的歌,是《原谅》。

我却原谅了你 像海洋原谅了鱼

潮水在月光下流动着语言

说我已原谅了你

幻想没了身体 想挣脱地球的力

虚无的漂浮在温暖的夜空里

灵魂不再悲泣

夜空亮起你的星星 颜色多美丽

而我的星球自行旋转 将离你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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