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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Fiction

我想找到你

壹 青春酒馆

A

【第一人称视角:夏冉冉 01】

就算歇斯底里又怎样。

只是在我故意装作无力跌倒在沙发上时仍在考虑,我刚刚顺手砸碎的他最心爱的一套茶具会让他对我的恨增加多少。同时我还在想我现在的样子一定狼狈极了,扯得乱七八糟的衣裳像惨败的花朵,眼泪一定毁掉了我精心画好的妆。很好,我慢慢把双腿蜷缩起来又用力的抱住了双膝,再让眼前散落几丝毛糙无比的头发。就这样,把身体弯曲成一个曼妙的弧度,让他被你的软弱打败,让他沉默,让他心中百味杂陈的摔下门离开。我在心中对自己说,亲爱的,你恨他,恨到骨子里,恨到看到他就想甩他几巴掌踹他几脚让他走开,恨不得他死更恨不得他生不如死,恨不得他开车出车祸登船遭海啸出门被抢劫被刀砍,恨不得,他立马消失。

果然,在我心中对他的诅咒还未结束他就忍受不了这渐渐膨胀的气氛,似乎是气急败坏的骂了一句“你这个疯女人”后夺门而出,趁着他的脚步声还算清晰,我用尽全力发出撕心裂肺的声音喊着:“去死吧!”我知道,他一定听得见。亲爱的,你真棒,就让我享受一下这片刻的成就感吧。

夏末的天气依旧炎热无比,尽管我已经满头大汗,可此刻的炎热却丝毫感染不到我颓圮的神经。我还在发抖,戏演得太过逼真是会跳不出来的,我一直明白,什么真假,人生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儿么,每个人都在演戏,属于自己的不属于自己的,最后一切都只属于演得最好的戏子。我就是要赌它一回,把我从天上重重摔到十八层地狱。

就算绝望又怎样,我已经再也输不起了。

我颤巍地起身点上一根烟,企图用它重新点燃我苍白的灵魂——她现在是那样虚弱,在空气中的影子若隐若现,软软的窝在墙角不知所措的看着我。七点多钟的光景还不算黑暗,朦胧中地板上的玻璃碎屑和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像是在喃呢,烟熏着我糟糕的头。该死,真该死,我的喉咙又开始痛了,我愤恨的把烟摔在地面的水渍里,它“滋——”的响了一声之后瞬间归于黯淡。死神就在这时来了——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但我就觉得他是——他穿着整洁的西装,脸庞不仔细看挺俊秀的,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医院拿着化验单,那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我得了阳性的肿瘤——这当然是委婉的说辞,直接点说便是食道癌——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他当时说的话和现在的如出一辙:“你现在想跟我走么?”他是笑着说的,那么阳光的笑可真不适合他。“再等等,”我说,“等我演完更重要的戏,我就跟你走。”“你竟然还这样跟死神讨价还价,之前你就这么说。”他笑得更灿烂了。“那能怎么办?你之前不也是这么问我的么。”我认真的回答,“我有的是跟你这个臭瘪三对打的能力,而现在我有更重要的戏要演。”死神瞪大了眼睛看我说出这样的话,我想他一定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看不起他,不过他没有愠怒的神情,只有惊讶,和笑意。

“我投降,”死神狡黠的歪了歪嘴角,“那祝你演出成功,我还会来的。”不等我回答,他便消失了。

我终于无力的走向卫生间冲洗身体,疲惫在这一刻袭来,黄昏也被黑夜蚕食。我默默下了决心,在几个小时前我就下了决心,而现在,不过是开始。万楚,你给我睁大眼睛瞧好了,看我是多么的惹人厌讨人嫌,谁让你先背叛我,我也要让你恶心我,就像我现在多么恶心你一样。

你有没有过这样一种感觉,当抬起头看着镜子中的那一个自己的时候,突然之间觉得对方好陌生,即便是再熟悉不过的脸庞,可是,好陌生。

——“你早就脏了。”

——“不。”

——“我早就说过你脏了。”

——“我也早就说过了,不。”

我颤抖的伏下身去继续把热的水龙头开大,而后不断往身上浇着水,镜面瞬间被蒸腾的雾气变得面目全非,我终于也不再需要去面对那一个如同审视我一般的自己了。这样很好。我忍不住眼睛发酸,反正我还可以自欺欺人的把眼泪当做水龙头里的水一样清洗我自己。可我那该死的喉咙开始呜咽起来,我清晰的听到自己越来越嘶哑的哭声在卫生间里加大了音量,与此同时我手机的铃声也响了——这是我的习惯,尽管在洗澡也要把手机放在卫生间,我总是害怕失去或者错过些什么——那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楚。

是林裴芳的电话,我高中三年最好的闺蜜,上次去医院检查出病的时候是她陪我去的。这个小灾星,我在心里赌气的暗骂着按了接听键。

“喂?!夏冉冉!!你手机怎么才开机!!”

“林裴芳你信不信,你再这么尖叫着跟我说话我就把你五脏六腑都挖出来挂树上晾着。打扰人家洗澡真是无恶不赦。”我发现现在的我也只有对她才会这样轻松的说话了,人对真正了解自己的人果然不一样,又或者说,人对知道自己的秘密的那个人果然阿谀奉承,我鄙夷的翻了个白眼回应自己的这个想法。

“呼……还好,你没死。”我简直能想象的到她在电话那头如释重负的表情,这可真让人恼火,“冉冉,一会儿你赶紧到我家——诶,算了,我去你家接你,你赶紧收拾收拾你自己我就过去了,别再给我说什么借口了,就这样,一会儿见。”

“——诶!”这个小泼妇不等我再寒酸几句就挂电话了。我愤恨的打算把手机扔到干燥的水盆里,没想到……仍偏掉在了浴池里……“还真是我的灾星!”我急忙把手机捞出来结果它的屏幕已经亮不起来了。

真倒霉,既然已经这么倒霉了,应该不会更倒霉了吧?我这样安慰自己,我害怕自己不敢去面对今天的复查确诊。躲了这么长时间,终于还是要来了。我想我知道死神为什么来了,他是在提醒我么,还是说,他来告诉我,我没得救了,提早跟他走吧。

凭什么这么看不起我。

别这么看不起我。

我可没那么软弱,一切剧本我都想好了,只等着幕布拉开的一刹那了。那一刹那的黑暗之后,我会让所有人看到我最华美的谢幕,我会让所有人首肯心服。我会的,我毫不怀疑,这本就毋庸置疑。

而现在,我要做的只是,收拾好行李,再出发。

B

【第一人称视角:万楚 01】

“喂?”

“……”

“喂,万楚?”

“嗯。”

“你怎么了,打个电话过来又不说话。”

“没事,出来陪我喝点酒吧,恩,老地方。”

“诶——”

还没等肖智回复我就挂了电话,反正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肖智是我从初中就拜把子的兄弟,当初的我们一定一样有着男生未成长为男人前的征服欲——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是青春期的男孩子共有的下贱样子——我们共同的偶像便是征服月球的阿姆斯壮和香港的古惑仔,尽管他们似乎八竿子也打不着一起,却让我和肖智有了每次喝完酒互相吹嘘的对象。不过后来上了高中,我们经常谈论的便只是夏冉冉了——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婆——老婆,这个词可真让我心生畏惧,即便我再怎么觉得丢脸再怎么不想承认可这真的就是事实。别说我怕老婆,这不一个性质,我这人不会说话,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解释,总之,有一天你一定会明白的。

看呐,我在这个和肖智一起坐了无数次的小酒馆里等着他出现在视野,连头顶风扇的“吱呀”声我都早已熟悉,这里的一切都泛着怀旧的气息,埋藏着我的青春我的热血。大家一般都喊酒馆的老板“马哥”,但是其实他姓张名马,天知道为什么他父母给他起这么个奇怪的名字。这么多年了马哥挺照顾我和肖智的,想当年我和肖智为了夏冉冉打架也是马哥出手调解,还不让我们赔那些被我们砸坏的桌椅。都是往事了,就不提了。瞧,肖智来了。他气喘吁吁的跑的时候身上的钥匙链哗啦啦的响着,每次当我注意到那些钥匙时候他们都是不重样的,这也难怪,肖智这个家伙风流的不像话,这些钥匙都是他搞来的别人家的——当然是女人家的。有时候我真的会狠狠的鄙视他一把再骂他让他正经点儿活着,可这家伙总不上道。不过今天轮不到我来说他,我是让他听我倾诉的,所以现在我只能沉默的看着他。他站在我面前和我对视了一眼,手掌伸过来想要拍我一下被我挡住了。

“你面子还真宽,打个电话还不等我问完就挂了,堵得我那叫一个憋得慌。马哥,一箱啤酒——”肖智边说边拉起椅子坐下,掏出烟递给我,我摆摆手,他便自顾自的点上,“说吧,出什么事儿了,看你那表情跟个小怨妇儿似的,憋屈的真叫人受不了。”

“夏冉冉,”我一顿一顿的说,“她这些日子跟疯了一样。”

“嘁,我一猜就是,”肖智操着满口的不耐烦说,我心里更加不满了,“我说你老婆啊——”

“你别说那俩字儿。”我语气有些愠怒。

“哪俩字儿——”他一脸疑惑,又瞬间明白了,表情衔接的格外顺畅,“哦……我就觉得吧,万楚你活得太窝囊了,明明没有的事儿她揪着不放,你就顺着她让她火?直接把手机QQ什么的所有的联系方式给她,让她随便去查你又不怕什么,跟我比起来你真就是个……是那什么,什么都不敢做什么都顺着她,你就那么怕她啊?”

“我这不叫怕她!”我大声的反驳道,很好,你看,肖智也这样觉得我是怕夏冉冉的,我愤怒的掂出几罐酒摔在桌子上,“肖智,今天我不是让你来说我怎样怎样,你知道么,有些事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结婚了不是跟过家家一样随随便便的,在婚姻里又不是说要两个人彼此对立,而是要相互理解。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明白,你这么混下去不行。我今儿来不是讨论我们俩的,我是想说——”

“你是想说,怎么让夏冉冉你们俩的生活恢复正常?”肖智的眼神像看一个笑话。

“大概就这么个意思吧。”

“其实不是我说你,万楚,夏冉冉真的不是什么好货色,咳——”肖智看我脸色不对又换了换语气,“我是说,不是什么好女人。既然她现在这样一定是有她的原因,要是她真爱你她不会这样对你,我觉得八成是她想把你踹了。”

“我也有这种感觉,可是,为什么呢?”我用力扣着拉环,我总是喜欢打开啤酒罐的那一瞬间,“啪”的一声,酒香就迎合着喷涌而出的泡沫飘到鼻子里。

“你觉得她最近有什么异常没?”肖智也打开了罐啤酒,“马哥,再端上几盘儿菜呗——”

“诶,来了。”马哥闲散的声音从柜台里传来。

我低头沉思想着关于夏冉冉的一切,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这么不可理喻,变得这样让人难以承受呢。第一次她因为怀疑我有外遇跟我吵是在一个多月前吧,春末的时候,我记得那时候天空里飘的满是白花花的柳絮,格外惹人躁动。她非说在我身上闻到了一种女性香水的味道,我不以为然她却越来越愤怒,揪着这一点不放,最后和我大吵一架,她甚至差一点把我推倒在地上。后来夏冉冉开始翻我的钱包,然后每笔帐每笔帐的问我花在了哪里,我怎么会把这个记得那么一清二楚,讲不清楚了她就又开始跟我吵。最近一个多星期就真的怪了,有一次我的衣服上出现口红的印记,或者在钱包里出现一张匿名的暧昧纸条,又或者是收到的陌生号码的暧昧短信,夏冉冉看着这些更加歇斯底里的坚信我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天知道这些都是怎么发生在我身上的。

噢,我的头简直要爆炸了。

    和肖智在这里瞎扯实在无聊,看着他的眼神我实在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可是又说不出那是什么,最后我一口气干了一瓶啤酒就抹嘴走人,快要走出门的时候马哥喊了我一声,我扭过头看着他,他那时欲言又止的表情真让我恼火,我冲他喊:“有什么事快说马哥,在我这儿不需要扭扭捏捏的,你知道我最烦那一套。”

“没事儿,夏冉冉应该是有什么事儿瞒着你。”

“废话!”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就在我走出酒馆的时候,我看到了她,林裴芳。

她开着那辆我送她的小别克停在路边,没有贴太阳膜的车窗让人清楚的看到她打电话的姿态,一看就是找不到人的焦躁。我快步走到她车前,轻叩了她的车窗,窗摇下来的时候她的脸也渐渐清晰在我眼前。

“嗨。”我腾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最近忙么?冬天不过去你就不贴太阳膜是吧大姐?”

“我还有事。”林裴芳的语气那么焦躁,似乎是可以发出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以至于我怀疑她还是不是从前那个羞涩的对我说“你结婚之后我才会结婚”的女生了。我真恨自己这个时候的“触景伤情”,因为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看到的只是我送给她的小别克离开时扬起的灰尘了——这个时候还特意加上“我送她的”小别克,我可真够小肚鸡肠的。

从前,从前,最近我总是莫名的在某个时刻想到从前,大多是高中时候的生活,高中时候的人——天知道我就是在高中的时候开始……堕落?或许在从前的大人眼中我便是如此吧。幼儿园分班的时候曾被老师争着抢着要到自己所教的班级,从那时起一直到初中毕业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说我是老师的骄傲是同学们的嫉妒对象未免显得俗气些,但我曾经的确为此深深的自豪过。只是当我回忆这段时光的时候“快乐”这个字眼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么奢侈的字眼,在我面前漂浮更多的是千篇一律的呆板和压抑,这样的字眼堆砌成了每天堆砌成了一年又一年。是个人,总要觉得无聊的。我于是很想问问这个世界,优秀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了得到它,这些无聊就是资本么。

高中以后我遇见了肖智,我们同样分在学校的尖子班,不同的只是我是凭着本事考进来的,而他是凭着老爸的钱砸进来的——直到我们玩了很久之后这还是我拿来羞辱他的一句话。不过时过境迁,半年之后的重新分班我们就双双被刷下了尖子班,而我又成了他老爸用钱砸进去帮助的对象——肖智让他爸帮忙把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从此之后万楚便开始用“我们都是凭咱爸的钱砸进来”这句话来……羞辱我?应该在他的意识中不是“羞辱”而是在平常不过的一句话,可是因此我却一直怀着复杂的心情去面对有钱人就是财大气粗这个事实。真是不像话。

肖智不像那些街头小混混那样俗气,用他的话说“他很洋蛋”,其实他也是因为受够了,原来在初中时跟着那些人胡混那些人还不是看中了他的钱,仗着一口一个的“兄弟”就胡乱挥霍别人的钱,这样的混混不混也罢。“他们不像你”——这是肖智对我说过的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别骂我矫情,我就不相信你身在当下的时候会不感动。“你是真心跟我做朋友做兄弟的,我不会亏待你的。”就这样,我成功的被肖智拿下了。看,连我自己都承认在他面前我是那么卑微了。

——有钱人真是财大气粗。

不过我和肖智在一块儿也纯粹是玩儿,并没有啥了不起的足以炫耀的“丰功伟绩”比如打架留下的刀疤什么的,我们从不打架,俗气——当然除了我提到过的因为夏冉冉打的那一架。和肖智最常待的地方就是那个酒馆,没有名字的酒馆,所以我和万楚每次出门约地点的时候也都方便的称它是“酒馆”,简洁明了且一声了然。

我们就是在这里遇见夏冉冉和林裴芳的。那天我们在这里发呆,她们两人走进来——准确的说是林裴芳搀着夏冉冉走进来,夏冉冉那天喝的烂醉站都站不稳,真是难为了林裴芳。但是说实话,那天的夏冉冉可真美啊,微红的脸庞带着稚气的娇羞笑容故作姿态,那么小就知道如何在喝醉了之后更加娇艳动人,真是让人受不了。

我想那时肖智和我的感受一样的,不然他不会默契的和我一起站起来去帮林裴芳扶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孩,我记得当时我和他一人帮林裴芳搀着夏冉冉的一只手坐到了我们的位置上,林裴芳在后面着急的喊着“你们想干嘛”,肖智率性的掏出了学生证在林裴芳眼前晃了晃——“喏,再看看你穿的校服上的字,我们一个学校的,帮助同学,不行么?”林裴芳赌气的红了脸坐在我们身边,低声说:“她刚和她男朋友分手。”

——“她叫什么名字?”

——“夏冉冉。”

我记得,那天我们都忘记了问当时素不相识的林裴芳叫什么名字。

那个时候,一切都还没发生,一切都在准备着猝不及防的发生。那个时候,如果一切都停留在那个时候该多好。危险的幼稚和单纯,都悄然生长在日日拔节的身体里,于是一切都是那么的美丽。于是,或许我们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酒馆在我们的生命中如此重要,因为我们以为自己对它是如此轻车熟路,驾驭轻熟。它仿佛就像是那一个不会倒塌的灯塔,无论我们的帆船漂泊多久,离开多久,彼此分道扬镳又是多久,它仍然会以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孩儿或是老朋友的姿态坚定地等待着我们的归来。它见证了我在所谓的大人们眼中的堕落,见证了我和一群可爱又可恨的人们的感情,见证了太多太多我了解,又或者我自以为了解却一无所知的事实。这里有我的青春,有我的热血,有我的感情——有我再也不会重来的一些人生在如今的我每一次光顾的时候一遍遍追问着我。

这些我自以为是的喃喃自话,又有谁会真的在乎呢?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站在路边,看着路灯渐渐明亮了起来,车水马龙,灯火霓虹,这个世界也一点点喧闹了起来。手机的震动和铃声提醒着我要接电话,是老妈打来的。

“喂?儿子,今儿你和冉冉来这儿吃饭吧。你爸今天光荣退休啦。”

“恩,好,冉冉就不去了。她今天单位有事要加班,我马上过去。”

“哎呦,这么忙,可要好好心疼心疼她。”

“知道啦妈,就挂了。”

“恩。”

见没见过对自己的儿媳妇比对自己的儿子都要亲的妈?我妈就是。

转身的时候我又看到了那辆熟悉的没有贴太阳膜的小别克,擦肩而过的瞬间我看到副驾驶上坐着的是夏冉冉,就算她再怎么故意挡着脸我也确信那一定是她,谁还会在大晚上的戴着副大红色的墨镜在车里坐着啊——那个墨镜,还是我给她买的呢——我再一次鄙视起自己的小肚鸡肠了。

——真是更不像话了。

我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朝郊区的老妈家赶去,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故意跟踪她们,以至于看到她们的车停在了医院门口。只是还来不及等我喊停车,她们的身影就已经快速的隐没在我的视线了。算了,我对自己说。

出租车停在老妈的房子前,我走进去的时候“吱呀”作响的木地板却让我又没来由的想到了马哥的酒馆。

“妈,我来啦。”我喊着,巨大的木门像是在沉睡。

贰 红颜

C

【第一人称视角:林裴芳 01】

“要死么你林裴芳!正好被万楚撞个正着!”夏冉冉边说边把她那大得吓人的红色墨镜摘下来,她的眼袋真重。

“我也没想到啊,开始我去你家的时候在那里见过万楚一次,谁知道回来的时候他还在那儿。”我耐着心跟她解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面对夏冉冉时我心中总有一种类似于……高人一等的感觉。当然这并不确切,可是每次看着她跟她说话我都忍不住想到她得了癌症的事实,下意识中我会以为她比我不幸,所以说话什么都会让着她。而每次夏冉冉都会因此生气的骂起我来。我知道,她不允许自己的骄傲变成别人俯视的不堪入目,她向来都是一个骄傲的人,所以她必须得把自己的骄傲进行到底,无论发生什么。

    “林裴芳你看看你跟我说话的语气,再看看你看我的眼神,跟看个死人一样,”夏冉冉背过去了脸:“我再说一次,就算我快死了你也别这样对我……就算我求你行么……别这样。”

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夏冉冉的哭声。我也发誓,这是我第一次从她嘴里听到“求你”这两个字。

——你不是一直很骄傲么,不是么?

当这句话浮现在我的脑海中的时候我不由得为自己的下意识有了负罪感,但同时我又知道自己还是比不上夏冉冉。是,她骄傲的时候可以千姿百媚让我羡慕嫉妒恨,以至于别人看到我们两个的时候总是盯着她;可是她落魄的当下我却仍然要这样安慰她帮她重振旗鼓,没有什么“凭什么”“为什么”“值得么”,只因为我和她是闺蜜,从小玩到大的闺蜜,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这一点儿也不虚假。

“冉冉,”我走到她身旁握住了她的手,老天,她竟然在发抖,“没事的,相信我没事的,别想太多了,这样只会让自己更累。”就连我听着我的言辞都觉得乏味又虚假,夏冉冉怎么会买账呢。她蓦地蹲在地上把头扎在了两臂里。

“林裴芳,以后,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死了,你得答应我,把我得病的事跟所有人保密,只有我们知道。”

“瞎说什么呢。”

“还有……恩,万楚是个好男人……”听到夏冉冉说这句话我心里一酸,又沉默的等着她说下文,“你不能像我这么对他,知道么。”

——原来这么多年了,她还是放不下。原来,她并不是我想象之中的那么骄傲。

“你怎么老胡扯,冉冉,你没事,起来跟我去见大夫,让人家等你你怎么好意思,人家可是给你看病的。”若不是低头拉夏冉冉,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眼泪就这么容易的滴落在了夏冉冉的手上。

 “好像要下雨了呢,快进去吧。”我别过头偷偷抹了抹眼睛,“快!”

我牵着她的手,快步进了医院大门。浓重消毒水的味道让人一下子冷静下来,夏冉冉的手还在发抖,我用力握了握,说出来的话却还是那句无足轻重的“没事儿”。

“恩。”她却回答了我,在这时候。

我想她这才是真的害怕了。

医院的楼梯就像一个循环往复的回廊,一级一级的走,心情却愈发沉重。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将死的病人被医生用担架抬着,他们的身体是千篇一律的枯萎的姿态,那么卑微的被动的被送进手术室,空留清醒的人等着人走茶凉的结局;你可以看到看望病人的亲属掂着水果和零食互相商量着一会儿要进去多久要说些什么;你可以看到某个拐角的垃圾筒里不经意间扔下的一串输液的器具,你可以看到很多很多,让人觉得,生死的差别是那样残忍的巨大。

到了医生的办公室的门前,我和夏冉冉不约而同的沉默了许久。我抬起手准备敲门,夏冉冉拦住了我又给了我一个异常冷静的眼神,然后她伸出手在门上轻轻叩了两下。

——“林医生?”是她的声音。

“请进。”

她握住了我的手,低声说了一句“走吧”。推开门的时候,突然太过明亮的光线让我一瞬间的晕眩,瞳孔渐渐缩小,我听着夏冉冉的声音慢慢响了起来。

——“林医生,我来复查。”

夏冉冉终究还是没有说“我们”。真奇怪,这个时候,我在意的还是她话语的字眼。我又输了。

B

【第一人称视角:万楚 02】

老妈总是喜欢在各种她觉得值得庆祝的时刻拉我回家吃饭,甚至于有一次的理由只是因为她在超市中了一袋洗衣粉。不过每次我都会按时赶到,因为我知道老妈爱我,她需要我。

我当然也很爱很爱老妈。

之所以父母现在住在郊区,这是他们俩共同的意思,虽然原因不同但是结论不谋而合这就够了——老爸的意思是市里太吵闹郊区清闲环境好,老妈的原因是不想干扰我和夏冉冉俩人的甜蜜小生活(我发誓这真的是我妈的原话……)。现在想来,我妈还真是可爱。

“儿子,”我妈喊我时从来不喊我的名字,都是一句“儿子”就把我招呼过去了,“儿子,我说,你在那儿发什么呆呢。”

“没,”我尴尬的笑了笑,“我在想,你最爱的夏冉冉现在累不累。”

“哎呦……”老妈竟然哈哈笑了起来,“有了媳妇儿忘了爹了是吧,你爸今儿退休了你们爷俩儿不喝两杯?”

“对对对,”我倒上了一杯啤酒,“爸,给你,咱不喝白的。”

喝啤酒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个酒馆。像是惊醒一样,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肖智,他说要我找到夏冉冉奇怪行动的原因可能是她嫌弃我了。马哥,他说夏冉冉可能有事情瞒着我。他们为什么这么确定?我又想到了马哥那欲言又止的表情,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我想,我决定了,我还得回酒馆一趟。我觉得他们或许知道些什么。不对,一定知道些什么。

“儿子,以后啊你也少喝些白酒,”老妈又开始唠叨了,“像那个,那个什么酒馆来着?‘劝君’酒馆吧是?别老是和肖智呆在那里,酒啊,说是个好东西也是,说不是——”

“哎呀妈,”我又一怔,“那个酒馆叫‘劝君’酒馆?我看他招牌是空白的啦。”

“对,那时候你还在小学吧?”老妈有所思的想了想,“对,就是小学,你上初中之后这个酒馆就被老马掌管了,他就把招牌给拆了一直空着。你也知道这个酒馆现在很有名吧,其实它在我们老辈儿里还有个故事呢。”

“哦?那为什么我从来没听说过。”我感到很奇怪。

“你有问过别人为什么它没招牌么?”老妈的表情有些诡异(……)。

“没……”我想了想,这个真没有。

“你们年轻人呐就是不爱问,有时候一个奇怪的地方,可能有很多故事呢。”老妈意味深长的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那我就开始讲咯,故事的开始是夏苒苒,也就是你常常说的老马的母亲。”

“夏冉冉?”我吃惊的叫了出来。

“别激动听我说完嘛,”老妈一副早就料到你会这样反应的表情,“他妈妈也叫夏苒苒,重名了有什么,他妈妈名字中的的‘苒’可是比你媳妇儿多个草字头呢。”

“哦……那,妈你继续讲啦。”我想,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故事。

还是换我来叙述这个故事吧,对于我来说它真是太长了,听着我妈讲马哥他妈的故事——我发誓我真的不是在骂人——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所谓的一生,也不过如此吧。

故事的开始从女主角的名字说起,“夏苒苒”——名字虽然和“夏冉冉”读音一样,可你别说,加了个草字头倒显得有诗意多了。时光荏苒,光阴不复,多美啊。或许这个女人的名字也是在提醒着她注定的命运,谁知到光阴不复之后万劫是否也会不复呢?那是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动荡不安又贫苦的生活,苦难的日子还没迎来最后的ENDING TIME。夏苒苒家里凭着财大气粗养得一身娇惯,不过人长得倒也是娇媚,一双动人的桃花眼不知引来了多少名家富豪上门提亲,可是她却从未出门迎见过一位,原因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看不上眼,上门提亲的都是些耐不住畜生性子的孙子——骂人倒也是一套一套的。谁也没想到这其中的真正原因是夏苒苒早就有了对象,当然更不会想到她看上的是一个痞子模样的穷光蛋,估摸着长相应该也是些许帅气的。造化弄人,夏苒苒就在某一个冬天的清晨携着大量的珠宝钱财“失踪”了——想必她自己也知道家人眷属也不会答应这门她心水的亲事,只留下了一封字迹草草的字便再无音讯。她和他一起来到了现在的这个城市,桐秋——我一直觉得这个名字特别美,一说起自己的故乡是桐秋,我都有一种难得的自豪感——不知道他们当初来这里是不是因为这个呢。

小两口最初的日子过得滋润,虽然没有正式举行过婚礼,但领过证就算安心,两人买了房每日挺甜蜜,那个男人靠个女人过活也不觉得失颜面,可见痞子就是痞子,从外到内早就坏了——无论他从外看来多么靠得住。不到一年的时间,也就是自他们出走的第二年夏天,那个男人就开始夜不归宿,每日回家只是问夏苒苒要钱,若是不给就拳脚相待,毫无男子的肚量和颜面可言。夏苒苒娇气惯了怎么受得了这样的打骂,她毫无办法,只能对男人言听计从。而更无可奈何的是,夏末之时夏苒苒怀孕了,肚中的胎儿便是马哥。故事的结局在冬天,男人把家里的钱财一并拿走再也没有回来——和当初夏苒苒离开自己家的做法如出一辙,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因果轮回。听别人说,夏苒苒在家中整整哭了一天,之后的好多天都没有听闻她的消息,邻居也听不到她有什么动静。大家都吓坏了以为她自寻短见。事实是几天后夏苒苒再度出现在公共视线,她卖掉了房子,用换来的钱财开了一间酒馆,名字便是“劝君”,招牌的上面还印着一溜小字:劝君上当,上当一回。这个名字,便是这样颇有故事了。

夏苒苒的父母后来终于找到她,看到她落魄的模样二老心疼的不行,可是夏苒苒仍是不愿意回乡,甚至以死相逼。二老无奈,只得顺着她的心意举家迁来了桐秋。那些年家里的生意也不顺畅,经济上拮据许多,生活似乎从此进入到了最为消沉的阶段。夏苒苒却固执依旧,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坚持着别人所不理解的坚持。酒馆形形色色的人慕名而来,又匆匆远去,渐渐地,唯有一个男人每天固定的在酒馆里呆着,只是要一杯黑啤在位子上静静的喝,最开始是服务员给他拿酒,到了后来时间长了夏苒苒便亲自给他拿酒,两个人都心知肚明彼此的心意,夏苒苒生下孩子后按照这个男人的姓给孩子取名,张——而名字就是那个痞子男的姓,马。——听我妈讲到这里,我便知道这个奇怪名字的来历了。两个人得到了二老的同意之后简单的领了证,再之后仍没有任何仪式就同居了,婚礼或许是夏苒苒这辈子唯一没有经历过的东西。像夏苒苒这样的人,必定是遭世人议论纷纭的,关于她的故事也千奇百怪,各种版本在人们口中流传,天知道我妈是怎么了解到这么多的。

后来马哥渐渐成人,避免不了为此遭人轻视,一张口便是“夏苒苒的孩子”,甚者有的人直接脱口而出“杂种”,马哥因此记恨父母。又是一个冬天的时候,张姓男人出了车祸,夏苒苒直到那时才算是真的崩溃了吧,别人都骂她克夫。故事的最后结局结束在一片令人诧异的白雪皑皑的田野上,那时下了几年来最大的一场雪。夏苒苒把张姓男人的尸体抬到那里,挖了坑把他埋了,而后自己躺在另外一个坑里,喝了毒药,用仅有的力气把自己的腿脚埋了。二老受不了打击,也在几年后悄然去世。年龄尚且成人还带着许多稚气的马哥,就此孤身一人了。他接下了酒馆,再也没有整治任何招牌。

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已到半夜,爸妈都回屋睡觉,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对着电视屏幕发呆。脑中一直盘旋着一个词,红颜薄命。我突然想问问马哥他现在还好吗。拿出手机,我想打给马哥,却下意识的拨出了夏冉冉的号码,刚拨通迎来的就是那个听了几百遍的机械女声——“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这倒提醒了我又想起来,刚刚夏冉冉和林裴芳在医院门口的那一幕。

A

【第一人称视角:夏冉冉02】

“阳性的,食道癌早期,幸亏发现的及时,应该说这么早就发现的在我从医生涯里你是第一个,”林医生看着我,他的眼神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慌张,“感谢你们单位这次员工体检吧。呵呵。”

“早期不也是癌症么。”我冷冷的抛出一句,真是奇怪,倒是别人为我的病情发现及时而高兴,而我却泼别人冷水。我没有再敢看他的眼睛,我总觉得像他这样年轻的医生一点也不能凭借年轻的资本让我相信他是有经验的,分明就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竟然做了外科主刀,据林裴芳说还有很多人慕名而来,好不容易才为我联系上了他,真是不可思议。

“癌症并不是不治之症,这一点你要明白,”他还是那样温和的表情,不冷不热却让人体验到难得的安全感,“更重要的是,你是早期,注意调理的话理论上是绝对有机会痊愈的。你还年轻,能撑过去。我对你很有信心。”他说着突然握住了我的手,我的身子不由得一震。害怕什么呢,我对自己说。“你现在只需要一个小手术,然后认真调理,这种病用中医药调理效果很好,然后再配以——”

“医生!”我果断地打断了他的话,“我去办住院手续吧。这种事情等我手术以后再说吧,我现在心里只有这个手术了,希望能尽快安排好就行。”余光无意中瞟了林裴芳一眼,她也默契的看着我,对视的那一瞬间她的嘴抿了抿,看不出感情。

“好的,夏小姐,我还要提醒你一点。心态一定要放好,不要消极,这对你的病痊愈会有很大的好处。先去办住院手续吧,手术就定在大后天上午八点好了。我保证给你一个最成功的手术。”林医生微笑。

“谢谢大夫了。”我抬起手搭住林裴芳的肩膀,和她牵着手走了出去。

“诶,裴裴阿,”我想到刚刚自己在她面前丢脸的样子,心里顿时好不舒服,“刚刚,我说的话,就当我发神经好了。”

“恩。”她反应一点也不热情,我自以为我看出了她眼中的失望。

我心中突然燃起了一阵无名的怒火,焦躁瞬间侵占了我的身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这个最好的闺蜜。你一定在想,我对你说的那句“代替我好好照顾他”还算不算数吧。拜托你在隐瞒心事的时候面部表情能够不再这么呆板好么,既然我已近跟你说穿了,你知道你现在的身份算什么么?抢自己重病闺蜜的老公,亏你还这么理所当然的在这里跟我耍脸色。凭什么你就可以这样一边忍耐着自己的感情一边还照顾我,你为什么可以这么圆滑以至于连爱都被你搞得模糊起来了。你去追万楚啊,你正大光明的抢啊,你现在这样是何必何必。我泄恨一般的叹了口气,扭头看着林裴芳那双木讷的双眼,她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泪眼模糊中我似乎听到她说:“冉冉,你听吧,我就说你没事的,相信自己就行。”

你说,你怎么还可以这么理所当然的对我好啊,你怎么可以。

“笨蛋,”我一把抱住了林裴芳,“笨蛋!多大的人了,你还是不打算丢下我一个人么,笨蛋……你要我怎么想,你要我怎么想你。”

“‘因为你是傻瓜,笨蛋和傻瓜,谁都不会先抛弃谁’,这句话,我记得是我们初中同桌的时候你对我说的吧?”她的眼神中闪过大团大团的光影,语气却是异常的坚定。

顾不上整理面部的表情和泪腺,在医院的走廊上我蓦地要忍不住啜泣起来,我用力忍住了眼泪,在这种地方流泪还不如让我死。可是真该死,林裴芳的声音一句又一句的变成清晰的字眼,持续不断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初中的时候你这样说:‘以后有了我,就不怕别人欺负你了,你的马尾辫再也不敢有男生揪着玩儿了,因为有我保护你。’”

——“小学的时候你这样说:‘摇呀摇,摇呀摇,摇到外婆桥……哦?你的外婆死啦?别哭别哭,我做你外婆,呜呼呼,我是老婆婆……’”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原来都是你在保护我,照顾我,帮助我,现在就让我照顾你呀傻瓜。”

“你跟我突然矫什么情呢,”我背过了脸,“我已经离不开你了,你还要我依赖你到什么程度,笨女人,你赶紧找个好男人嫁了多好。”我让自己破涕而笑,林裴芳的笑声也从我背后“嗤嗤”地响了起来。

“会有那么一天的,”她的语气认真的像极了在课堂上回答老师问题的小学生,“可是呢,现在我的任务就是照顾好你,眼前我的任务就是给你办住院手续,先把这个任务完成了,我才能安心把自己给嫁了。”

你这个傻女人,我多想回到从前,你一定不知道我多想回到从前,林裴芳。我真的不知道,现在这样的我们究竟算是什么。

第二天早晨吃过早饭,秋日的阳光透过洁白的窗纱映在被褥上,那么温柔,就像婴儿的手。

“冉冉呐——明天就要手术了,你自我感觉怎么样?”林裴芳还没从门口进来她的声音就先钻到我耳朵里来了,随后我闭上眼睛就能感受到她不断靠近的声音,然后抓住时机突然睁开眼睛拧了下她的大腿。

“哎呦……”她夸张的叫了一声,真是凄厉,手里拎着的水壶都晃荡了几下差点摔在地上,“多大了你夏冉冉!还这么幼稚!……哎,不过看你这么大力你准备的应该还挺好的,哦不,我是说你身体还蛮好的,看在你即将征战的份儿上我先不收拾你。”

“哦呵呵呵!”冷笑回应道。我心情真的挺好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好久都没这么好过了,这是个好事儿。林医生刚刚来过一次,也是来嘱托让我放心,真不知道林裴芳给了他多少好处费,“林裴芳,我说你们林家人怎么都那么好呢,一定是你们上辈子欠我好多债没还。”

“我说你还够真心安理得的,说的赤裸裸点就是没良心。等你手术的时候我让林大夫落一根针在你喉咙里你信不信。”林裴芳刚说出口就自觉出口晦气的闭上了嘴,伸出手往嘴上比划了下,“我这嘴怎么这么晦气,都是你把我气的了。”

我低头笑了笑,没有放在心上。突然没有什么话题说了,气氛有些尴尬,林裴芳的手机救急般的响了起来,仍旧是那个千篇一律的从她买手机就没有换过的《My heart will go on》,林裴芳的心的确挺永恒的,我想那个铃声一定很感激她。这么臆想着我有些想要笑出声来,林裴芳的脸色却不好看,她像是害怕别人听到她说话似的把脸凑到我跟前,低声对我说了句“是万楚”之后又起身。我想我的表情也是一瞬间暗淡了下来。

“接吧,按我们昨天想好的说,我们去旅游,你有些感冒要去医院拿些药。”我装作心不在焉,可是心跳却不听话的加快。我干脆闭上了眼。

“喂?”

“林裴芳,冉冉还跟你在一起吗?”真该死,林裴芳竟然按了免提。那个“还”字听得我不舒服。

“对啊。有事吗?”

“你们有事么?”万楚的语气焦急,“一夜没回来,夏冉冉怎么把衣服什么的也带走了。”

“恩,我们一起出去旅游,正好我们的公司给我们俩一个带薪休假的机会。”

“这样啊,那我昨天怎么看到你们俩在医院门口?”

“我有些发烧,去医院拿些药,不要紧的。我说你今天怎么那么奇怪,问那么多问题干什么,有事么?”好样的林裴芳,把语气再狠一点让他觉得你心里面很坦荡就对了。

“没事儿,就有些担心冉冉,我昨天见她在车里还带着墨镜是干什么啊,怎么那么奇怪。”

“……”林裴芳顿时语塞,我的心一紧,昨天忘记这一茬儿了,“她想戴,怎么了?”

“没……你们去哪儿旅游呢?”

“省都没出,就在云台山,我们打算在这儿多留几天,你不用担心。”

——“夏冉冉是吧?该换另一瓶了,吊完这一瓶今天就不用输了。”护士推门进来开始说话的声音响了起来。真该死,我在心里忍不住骂了起来。

“……”林裴芳急忙挂了电话,天知道万楚听到那护士的话没有,她慌张的看了我一眼,“冉冉,你等我,我出去一下……”

我无言把脸埋在被子里,护士小姐在那里说些什么我已经不想听见,我像一棵枯死的树一样看着她静静的把吊瓶掉在支架上,只觉得耳边都是嗡鸣的声音。我不能让万楚知道我在医院里,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很不好,因为那样我就输了。怎么办,夏冉冉,我觉得你现在根本就活得是一个笑话。我这么想着,才突然发觉护士走后阿死——这是我给他起的绰号,老叫他死神多不可爱——他静静的坐在了我的床头。

“累不累?”阿死终于开口说道。

“我是个美女,我对此毫不怀疑,”我驴头不对马嘴的回答,他又是微笑着,他永远都是这副表情,“我可以笑得灿若千阳让所有的男人甘心在我的风情里沉沦,我可以用我的小粉扑和唇膏把脸涂抹成一种挠人的美艳,我可以赢得百分百的回头率只要我愿意,可就是这样一个骄傲的我却败给了万楚,败给了婚姻。”

“为什么呢?为什么说你失败?”阿死有些疑惑。

“绝症,食道癌,”我喃喃,“我不甘心万楚知道这件事后一脸绝望的表情好像我变得有多么值得怜悯一样,我不甘心以后接受无用的化疗把自己变得面如土色头发掉光,我不甘心让万楚因为我的病而改变,从最初的体贴到后来一边诅咒我一边又痛恨自己的心理背叛,我不甘心让他那样矛盾的活着,因为我,我不甘心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同情被别人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并被别人用以‘她当年啊——’这样的开头讲述。我不甘心,非常,非常,不甘心。你懂了么?”一口气冲他说了这么多,我却仍然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我又补充道,“我要让万楚嫌弃我之前先嫌弃他,至少在人生的最后我不可以输给任何人,在别人眼中我仍是骄傲的不可一世的。”

“我不懂,”他诚恳的说,可真像一个小孩子,我顿时觉得他又年轻了许多,“他如果爱你,你为什么会觉得因为你的病他就会看不起你,你怎么这么自以为是?”

——你怎么那么自以为是。

是啊,我怎么那么自以为是,可是我就是这么自以为是,这就是事实,我以为的也都是事实。但我这么想着,却不知道该怎么对阿死说。想了想,我决定这么回答他:“阿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想到了结婚的那天的场景。那天很多人都送来祝福,说我和万楚是男才女貌好般配,十九岁就结婚能够这么多人祝贺真的不容易吧。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我原先就不这么认为,不过到最后还不是把青春和骄傲都葬送在了这里。但我欣慰的是我仍不后悔。直到现在也是。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很爱,很爱,万楚。这一点,我百分百确定,”我深呼了一口气,“‘你愿意娶夏冉冉为妻共同过婚姻生活吗?你愿意爱她,尊重她,安抚她,守护她,不论她富贵或贫贱,健康或疾苦,在你们的有生之年不另作它想,忠诚对待她吗?’——多美啊,当时听到牧师这么说的时候我就想,多美啊,不知道是不是他声音太好听的缘故,我觉得那一瞬间我仿佛醍醐灌顶。‘我愿意’——万楚这么说,然后静静地看着我——多美啊,我在心里静静地感慨——只是,你告诉我,那时听到他说‘我愿意’时满心幸福的我,满心感慨的我,到哪里去了呢?”

“我想,我有点懂,你听听我说的对不对,”阿死皱了皱眉头,思考了一会儿才又开口,“你觉得你刚刚说的那些都是骗人的对吗?当你真正痛苦到要死的时候,狼狈不堪的时候,在这样的时候又去面对那个深爱你的人,你不允许自己相信那个人还是觉得你是要坚守一辈子的人,你觉得他多少会有动摇的,多少会有厌恶的,就算他嘴上不说可是他的心一定会背叛他自己,这不是有一句‘我愿意’就能抵挡的了的自然反应,对吗。”我惊讶的看着阿死,他说完后像是完成了一项任务,颇有征得我同意一般的仰着头看着我,他的黑色西装依旧整洁,那么不相称。

“你比我更了解我自己。”我投降一般的说。

“他愿意,可是你不相信。”他得到了肯定后继续说,“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你不相信。我还是不太明白。”

“这个问题,”我笑了笑,“我也不明白。”

“真是奇怪的人,”他终于又笑了出来,“那么,我想我又该走了,你朋友要回来了。”

“我们还会见面的吧。”

“我想会的。”他的人已经消失,声音才开始震动。

叁 想念德彪西

B

【第一人称视角:万楚 03】

——“没什么事儿我就先挂了。”

——“夏冉冉,该换另一瓶了,吊完这……”

——“嘟……嘟……”

大脑来不及整理这些信息,听着手机的忙音我在空荡荡的家中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反复整理着和林裴芳的对话,最后她匆忙挂电话时我听到的那半句话分明,分明就是护士的话吧?林裴芳最后没等我回复就挂掉电话,也是不想让我听到突然闯入的护士的话——她不是说她们去云台山了么?为什么会有护士呢?况且,一个小发烧去药店或者小诊所拿些药就够了,为什么费那么大劲儿,非要大半夜的跑去大医院挂号看再拿药呢——分明是在掩饰她们的行踪。夏冉冉在输液的话,在景点输液?不大可能,她们说去旅行一定是幌子,难不成夏冉冉得了什么病么?可是她为什么不让我知道呢?还是说她们是故意演这一出让我去猜疑呢?

信息量太大,一时间我更加不知所措了。

我又拨了夏冉冉的电话,仍是得到了和昨晚一样的回复——“您所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Shit。”我脱口而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学着像肖智一样用英文说脏话了,我认识夏冉冉之前一直都是脏话不离口,青春期的男孩子都是这样一个样子。后来夏冉冉说她不喜欢听别人说脏话,于是我就再也没说过,后来在肖智的带领下“洋蛋”的说起了“Shit”,竟然就这么成了习惯。

上厕所的时候我发现浴池里的水盆中扔着夏冉冉的手机,心脏猛烈的跳了一下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小心地打开手机后盖,夏冉冉的卡竟然在,我又同样小心地把它抠下来装进了口袋。我知道她手机卡的密码,或许去通讯公司查查最近的通话记录就可以知道,她到底有没有像马哥和肖智说的那样,背叛我。或者不仅仅是背叛我这么简单。天呐,我怎么这么紧张,我觉得自己就要接近真相了。一个大男人,这么紧张,真是让我都羞于面对我自己。只是我心中的思绪仿佛一下子涌了出来,只能一下子愣在了这里。

夏冉冉,你骗不了我的,我发誓,无论是发生什么事,我一定要弄个明白。

你是我老婆,有什么事不可以跟我说呢,你还记得原先我对你说过的,就算你喜欢上别人了也要告诉我,我不会纠缠你也不会报复你,我会安静的离开让你找不到我,你可以过你想过的生活,现在的你这么歇斯底里是为了什么呢?

我不说并不代表我不知道,是因为我还没有想明白原因。那次你说在我身上有其他女人香水的味道,还说那个味道你从来没有用过,可是当你不在家时我去你的柜子里找,为什么在柜子底下会有一瓶崭新的香水放着,并且我打开之后闻到的味道,就是那个你说的陌生的味道呢。那个味道呀,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夏冉冉,你已经露出太多马脚了,就算你不服输你也得服我,问心无愧的生活,可以么,和我一起问心无愧的生活。

夏冉冉,过去那么多大死大难我们都一起扛过来了,每次都是你冲在前头我跟在后头,我的总司令,我们打过了那么多胜仗,如今你为什么搞内讧呢。我的总司令,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并肩战斗呀。我永远永远都会跟着你上战场的呀。

夏冉冉,你就是个大傻瓜大笨蛋。我不会相信你会背叛我的,我也不会相信你真的得了病的,我更不会相信你做了什么大事会瞒着我的,你如果真的这样做我才看不起你,你知道吗。

我把夏冉冉的手机卡换在了我的手机上,开机后就是备注是“阿芳”的一条短信——不用猜,肯定是林裴芳发的。

我点击了查看。

——“马上到你家了,快下楼吧,给你打电话打不通,这就去医院了。别担心,有我在。今天一确诊咱们立马就做手术,我都安排好了。”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的眼泪为什么会掉下来。大男人,真是丢脸。

C

【第一人称视角:林裴芳 02】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我不能和夏冉冉一起错下去,不然万楚迟早知道真相后一定会恨死我。况且,已经露出马脚了。这事儿瞒不住的。昨天听到护士开口的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帮助夏冉冉联系医生还帮夏冉冉瞒着万楚的原因——是为了我自己——至少,有那么一丝丝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满足我的虚荣,我喜欢万楚的虚荣。我放不下,至今我仍放不下。无论我表面装得多么像多么真,可心里的波涛始终未曾停止滚动过,每当看到万楚,看到夏冉冉,我心中的海便潮涨潮落,落差大到连我自己都觉得诧异,仿佛我心中有一轮巨大的月亮,牵扯潮汐,万劫不复。

至少我不觉得自己可悲,因为我不相信夏冉冉那样的脾气也放得下,就像前几日刚到医院门口她跌倒在地上哭着说她如果死了要我好好待他——单凭这句话,我就相信她放不下,而且我想她也知道,我放不下。

毕竟是我毁了他们的婚礼。

2008年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要在夜晚才开始,而对于我来说序幕便是夏冉冉和万楚的婚礼。那天的天气难得的好,天空中的白云大团大团的盘叠,阳光温柔不刺眼。婚礼在露天舞台上举行,牧师领上了新娘新郎的那一刻,我发疯一般的在台下不停地喊着“万楚我喜欢你”,人群中的躁动新鲜又热烈,危险又痴迷,我知道他们在期待什么在害怕什么——全部都是旁观者的观战的姿态——没有人阻拦我,直到喝得烂醉的我最后冲上了台子,拿起话筒求万楚别娶夏冉冉,告诉他我好喜欢他,我喜欢他好久好久。最后我被人拉了下去,我记得眼前最后的景象是夏冉冉一脸惊慌的表情——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她如此惊慌的表情,或者那根本不是惊慌,而是长久以来最亲近的闺蜜对她的背叛使得她难言的愤懑。我只见过那个表情出现在她脸上一次。

因此我就知道,我永远也无法得到她的原谅了。

关于那天的事,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东西,那就是他们手中的茉莉,我曾在冲上去的时候跌跌撞撞的撞到万楚胸口,那茉莉的清香便蓦地冲到我的鼻腔内,竟逼得我咳嗽了好几声,可是当我冲他们喊起来的时候,那些香味却慢慢愈加清淡起来,在我的胸口,在我的鼻腔,在我的身体里,随着我的呐喊,我几乎感觉连我说出来的话也散发着香味——那一刻我醉了,醉的好深,好深。模糊中我的灵魂似乎脱壳而出,它从我的头顶斜上方渐渐远去,幕景渐渐拉开,定格成一个画面,我的背影在他们二人中显得尤为扎眼。可我是香的,无论怎样我是香的,茉莉花香,清淡,花语是“忠贞”,也有“你是我的生命”的意思。

于是我想,这是不是在暗示些什么呢。

我是谁的生命,谁又是我的生命,我却始终找不到个答案来。

可是不管怎样,我觉得,我终究是有必要为我自己活一次。

我揣着心跳蹲在医院的厕所里,拨通了万楚的电话,刚响一声便对方便接了。

“万楚,明天夏冉冉食道癌手术,你一定要来。但请你记得,我没有和你打过电话,我什么都没告诉你,是你自己查出来的。就这样。”说罢我竟然深呼吸起来,心跳却异常的快,闭上眼甚至能够在耳朵中听到心跳的频率。

“谢谢你,我已经知道了,在你打电话之前。林裴芳,你也够可以的,夏冉冉病那么久你都不告诉我,如果明天她不手术,你打算瞒我到什么时候。你真的白费我对你的信任了。”

“嘟……嘟……”

这次,是他先挂电话的。

我愣了一下,然后用力咬紧了嘴唇,直到嘴中泛起了血腥的味道。黑夜早已经降临了,还好,我很安全。我把头埋在肩膀里,厕所里刺鼻的难闻气味我已全然不在乎,脚腕蹲的发麻发酸我却依然不肯移动丝毫。似乎已经没有力气了,一点力气也没有了。透过厕所高墙上的小窗,外面月光正冷清,不声不响没有感情的穿透进来,洒在地上,朦朦胧胧,冲水声却异常清醒的响了起来。

我果真是个小角色,所有人都忽略忽视看不起的,小角色。那么,请你们尽情的看不起我,误解我,伤害我,我不在乎,也不会放在心上,因为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个小角色。自知之明,是我唯一的看家本领。可是,毕竟,我曾经那么深深的爱过你,和她——即使去掉“曾经”和“过”,我也依然觉得义正言辞。可是,有谁在乎呢?

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和林医生打了照面,他“诶”了一声似乎是被吓了一跳,我对他笑笑正要离开,他却又喊住了我。

“你叫……”他挠了挠头。

“林裴芳。”

“恩,对,我听到冉冉喊你裴裴。”他局促的笑了笑,我在意的却只是他记住了夏冉冉的名字,却记不住我的。没关系,向来如此。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那个……”他似乎有些不知从何说起,“我要去慰问一下我的病人呢。”

“夏冉冉?”

“恩……”他不经意的编起了袖口,“你说,如果一个医生喜欢上了自己的病人,这是个好事,还是坏事?”

D

【第一人称视角:肖智 01】

这些天来我常常是浑浑噩噩的度过,睡到中午饿得饥肠辘辘才肯醒来,闭门思过似的我把手机里乱七八糟的女人的手机号都给删了,腰上挂的钥匙除了本就属于自己的也都丢掉了。生活在这个时刻,如果是一场狗血的励志电影,我想别人给我配的字幕应该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我自己却压根不是励志的菜,顶多我给自己配个“犯抽的青年犯抽的生活”。最近的那次被万楚拉去酒馆说话的情形我还记得清楚,万楚求问无果而离开的背影我也还记得清楚,可是我记得更清楚的是,万楚走后,马哥拉我同他一起喝酒时谈论的内容。如果没有记错,那种突然抵达的新鲜感是在提醒我,这好像是第一次我和马哥单独喝酒说话。马哥拿了几瓶上好的黑啤,说是一直都没拿出来过都是自己一个人喝。

“肖智呀,我跟你说,咱哥俩儿一会儿说的话,你可得保证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马哥边开着酒边这么说,他这么近距离的跟我说话,声音倒是添了几分原来没有的磁性。

“马哥说什么我就怎么遵旨照办呗。”我无所谓的说,以为马哥要跟我说些他的家常事——马哥有没有女朋友,这倒一直是个谜,“你不会跟万楚一样招惹了哪个女的了吧?”

“是关于夏冉冉的。”

人声嘈杂,我以为我听错,不禁疑惑的“啊”了一声。

“我是说,关于夏冉冉的一些事,”马哥又坚定的说了一遍,“这件事,直到现在应该也只有我和夏冉冉知道,因为我们都明白,若是让任何一个旁人特别是万楚知道的话,万楚一定会大发雷霆的。肖智呀,跟你说没别的意思,只是我不想眼睁睁看着夏冉冉这么下去,听刚才万楚的话,他们俩是有了危机,可我觉得,是夏冉冉在瞒着万楚什么。夏冉冉这姑娘,脾气倔得很。”

“你说下去吧,我会守口如瓶的。”马哥是真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你还记得那次夏冉冉喝醉酒,林裴芳扶着她来酒馆吗?”

“当然记得,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喜欢上她的。”我随口应道,“我呸……我说这干什么,都陈年发臭的烂事儿了。”

“当时我知道她也叫夏冉冉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动了一下,因为我妈也叫夏苒苒,不同的是我妈的苒比她的多了个草字头。”

“这么搞笑……”我端起酒杯就喝了下去,啤酒的腥辣在我喉咙里横冲直撞,我知道其实我在意的是马哥说的“心里动了一下”。

“那天你和万楚走了之后她们俩还在这儿,夏冉冉不想回家,林裴芳也说她那时不适合回家,让她爸妈看到了就不好了。正好我这酒馆里有两个房间,也有床,我就和林裴芳一起把夏冉冉安顿到酒馆了。林裴芳挺放心的,就也回家了。”

我低头喝酒,没有说话。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店里几乎没人了,过了一会儿我也就关门了。回到房间准备睡觉的时候想到夏冉冉,秋天的天气凉,我就又拿了条毛巾被准备给她盖上。进房间的时候夏冉冉就坐在床上根本没睡,她在那儿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刚坐到她身边她就一把抱住了我,边哭边说着她那个男朋友多不好多不好,说什么他想要什么她都给他,他需要钱的时候她也想方设法拿钱给他,可是他却一走了之了。我那个时候心里就特别不舒服,因为我妈——唉,算了,反正……我不会说话,反正,她说的话就是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是真的觉得命运太捉弄人,冥冥之中的宿命和轮回让我觉得很害怕。我怕夏冉冉变成我妈那样的人……我怕,你明白么。

“我就一直安慰夏冉冉,最后连我自己都不能受得了我自己了,可是我觉得我要说,我有必要说。结果夏冉冉听着听着突然看着我,然后吻了我。也就是在那一刻,我感觉身体里某个机关被打开了,那种感觉我难以形容,我觉得自己不再是自己了,那个时候我的脑子里真的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情绪,就好像一个观众看着眼前的舞台上幕布上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那种置身事外的感受。可当梦醒了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无法置身事外的。那时候,一切都晚了。因为反应过来的那一瞬间我才感到了寒冷,一丝不挂的我慌乱的抓起脱下的衣裳跑了出去,跑回了我的房间,大口的喘着粗气。

“冷静下来,我知道事情已经就这么发生了。”

我依旧沉默不语的喝着马哥说的上好的黑啤,这已经是第二瓶了,喝完最后一口我把酒杯摔在了地上。然后走出了酒馆。马哥在身后补充了最后一句话——“这么多年了,说出来了也算了结了心事,马哥我一直没谈过女朋友,我觉得自己已经脏了。我为自己觉得耻辱。肖智,请你跟万楚好好的,跟他说好好待夏冉冉。”

“放屁。”这是我跟马哥说的,或许是最后一句话。

——其实仔细想想我是为自己觉得耻辱的。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我是个比马哥更孬的人。马哥因为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而我却只是像纨绔子弟一般。我在想,在那些和我有过交集的女人中,她们的亲人挚友知道了她们和我的事情,又会是怎样的感受?就如同夏冉冉的事情被我知道了,我是什么样的感受。我又在想,如果万楚知道了,万楚是什么感受?我是真的不敢想。我是个有罪的人,罪孽深重的人。可是,夏冉冉呀,你呢,你又是为何呢?是这个世界的罪孽太重压垮了你,还是你以为自己已经被罪孽肮脏得不堪了呢?

这是闭关第三天,又是从饥肠辘辘的中午醒来,吃了些泡面下午就又昏昏睡去,直到晚上才被震动加铃声的手机给吵醒,按了接听键竟然是万楚,我的脑子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肖智,夏冉冉得了食道癌,你现在到酒馆,我在这儿等你。”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shit——”又是这样,不等我回答就挂了电话,可是这会儿我的愠怒远远小于我心中无限攀升的恐惧和不安,以及,像大海的潮水缓慢胀满我的胸膛的酸楚。夏冉冉,你果真也被这世界的罪孽给淹没了么。你怎么可以呢。

匆忙之中我也顾不了太多,没有洗头就戴上了前几个月买来的阿信和不二良的品牌Stay Real的货车帽——这帽子我和万楚都有一个,五月天伴随我们度过了最好也是最糟糕的青春,全当纪念了。我身上穿着满是褶皱的短袖T恤和牛仔裤,随便蹬上一个帆布鞋就出门了。前几年倒也没注意这么多,最近才发现我的鞋子竟然几乎都是帆布鞋,唯一不同的只是颜色或者高低帮。对,我还记得万楚很久之前就寒暄我说什么“帆布控”,控什么控,只是习惯了而已,非起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儿干啥。同样习惯性的,关上门之后我掏出了手机看看有什么新信息没,就在我拿出手机的一瞬间屏幕变亮了起来,紧跟其后的是“叮叮铃铃”的铃声响了起来。没有看是谁,一猜就是万楚吧,我下意识的按了接听键。

“万楚,我说你沉得住气点儿,我就在路上了。”我轻声说着,“没事儿,放宽心点儿。”就在这么说着的同时我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心中的不安。

“肖智,”是一个浑厚的男人的声音,我的心里一紧,“儿子。”

“……”短暂的沉默,我果断的按了挂断键。

真的不想再看到我爸的电话或者短信出现在我的手机上,我迅速的拨通了万楚的号码,单纯的不想再接到他的电话而已。

“万楚啊?”我故意拖长了音。

“恩?在来了?”

“路上呢。我爸打电话我给他挂了,然后就拨给你了。”

“……”他沉默了下,“你和你爸还那样么。”

“也不算是,”我默默的望着路灯,慢慢走着,“准确的说应该是我们玩完了,我觉得我一辈子也放不下,所以我一辈子也做不到心平气和的跟他说话,与其跟他嚷嚷倒不如不来往来得坦荡。”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我心中有些空。

“你们家的事儿我也不好多说些什么,可他毕竟是你爸,这是个不能改变的事实,没他就没你。”

“得,没我的话我才高兴呢,没他我更高兴。”我脱口而出。

“你算了吧,不说这个了,现在跟你怎么说也说不清了。”我听到听筒里“啪”的一声,应该是他开了一瓶酒,我想到酒馆想到马哥,心里就难受的厉害,“那就说冉冉吧。”

“我说,万楚,咱们别在酒馆行么。”

“怎么了?”

“没啥,咱们去河堤吧,那边挺空阔的,也没什么人。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我们都把情绪理顺点。”我站定脚步,蹲在了路边。

“那好吧,我这就去,用不用掂几瓶酒?”

“恩……”我正准备说好,但转念一想酒也是马哥的就特不爽,“别了,不拿了,今天就好好说说话吧。”

“行。回见。”他咳嗽了声,挂了电话。

一路上行人逐渐变得稀少,走到河堤的时候才发觉原来秋天已经来了。

两排不知名却普通的树种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远方,地上的落叶枯黄,些许夹杂着苟延残喘的绿,随着空气的流动哗哗的发出声响。我找了一处干燥的地方,又扒拉一些树叶,这才安安静静的坐下来。空阔的原野在我眼前摊成一片惨淡的黄绿色的地毯,眯着眼睛朝着太阳望了望,天上竟然也没有一丝颜色,干净的连云彩都没有。

干脆把头埋在了胳膊肘里,这样的景致实在是让人欢喜不来。

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矫情的人,但触景伤情这种事儿我也的确要承认有那么一些的。小时候吧,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母亲常常带我来河堤坐,夏天在草地铺上些花色的布料,我就和她一起坐在上面看书说故事,天很蓝,空气很香,田野的声音很好听。后来渐渐的时间流逝,这些场景不知怎么就被丢在了回忆里。开始有自己的心情,有自己的想法,于是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没有这个家我会怎样。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至今也不清楚他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不过我也不想知道,说白了不就是那些家里长家里短的事情,两个人累了走不下去了感觉不合适就分开了,真没什么好说的。可是作为曾经的我一度为此深深不安过,我怕自己成为没人要的孩子。离婚后母亲去了远方,只有每月信用卡上打来的数字提醒着她还在。而父亲忙于他鸿德公司的事情也没有多少时间管我,只是每天打电话问我钱够不够用,要我买好吃的好玩的。尚不成熟的我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似乎那些钱财是我应得的,父母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给我钱花,又因为这种感觉我常常难过的不像话。直到长大后我才明白,那种感受,其实是觉得自己被放弃了吧。所以说,“没有这个家我会怎样”——这样的问题,说出来一定是会让别人觉得好笑的。因为在别人眼中我不过是个没用的废材,不过是摊上了个能挣钱的父亲就可以无法无天的公子哥罢了。可是我从来都不喜欢这样的自己。父亲太过强势,他也总是打击我,骂我没用,我知道他爱我,可是我就是受不了为什么他教导出来的我还要被他骂做废材。

好吧,虽然我承认,我的确是个废材——可这也需要勇气,难道不是么?

而时间从来不会说话,也不会停留,现在的我坐在这里,望着一片荒野,很努力的忍者胸膛中不断涨起来的酸痛,皱着眉头忍者泪水的样子——我想问,我怎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呢。我一直都不是万楚那种大男子气概的人,我没有那么多的气度,相反,我倒是小气又爱钻牛角尖,这样的性格,只会显得我更加残缺吧。

肆 再也不相见

A

【第一人称视角:夏冉冉03】

这是手术前的倒数第二个夜晚。

林裴芳说她去上厕所,很久了还是没有回来。护士安嘱完了也就走了,和阿死谈了一会儿,他也如往常悄然离去。单独的一间病房始终是我一个人在床上坚守着没有离开。我胡思乱想中觉得,是不是我也会死在这里来证明我是多么的坚守。我笑了笑又甩甩头,我知道我一定不会死的。这个世界还需要我偿还太多的债,万楚还需要我太多的解释,我还有太多需要负责的人事,他们怎么肯放掉我让我远走高飞呢。往事历历在目,可我没有勇气用一把泪水把他们淹没,我自己也不允许自己这样做。说得略显俗气些,我放不下,也忘不掉。最初知道自己的病,我最先想到的词是“一生”。我在想,我的一生是怎样的一生,于我,于别人,是怎样的一生呢。至少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是不服气的。我从来不相信命运,可是我却败给了命运,这多少听来是好笑的。而阿死的话让我思索良久,毕竟是神,和人是不一样的,我也同他一样迷惑,我所拥有的偏执是为了什么。

——可是,为什么呢?他的表情那样单纯。

这个时候,留我自己,刚刚好,让我好好想一想。我戴上了耳机,一连串流畅的钢琴声开始滚动。

我发现自己已经闻不到刚刚来医院的时候那种消毒水的味道了,我想是我的鼻子习惯了这种味道,想来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窗口拉上了窗帘,看不到窗外的模样。水泥地面看起来总是泛着旧时光的气息,乱糟糟的在床头的柜子旁摆放着茶壶和吃的东西。有多少人曾经在这里,在我现在躺着的地方,拥抱了死亡,又或者去了那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呢。我是说,有多少人来过,又离开呢?猜不到,也猜不透,我终归知道的只是有人像我一样,曾经这么绝望的躺在这里。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见过阿死,谁知道呢,他看起来那么与世无争,可的确是掌握着生死的神。我记得上学时做该死的哲学题,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也只有那么一个选择题,题干大概是这样讲:我最痛苦的时候,窗外也有小鸟在快乐地歌唱;我最快乐的时候,也有人正受着病魔的折磨,和死亡搏斗,挣扎。世界总是一样的,只是人们的心情和遭遇不一样而已——我于是可以义正言辞的说,千转百回,可是我还活着,这就是最幸福的事——我难过的只是,总会有人为我的痛苦而难过,总会有人为我的幸福而快乐,而我却再也无法去纯真的拥抱那些人了。

——万楚。

——是我的骄傲犯了错。

——林裴芳。

——是我的不安犯了错。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吧?

耳机中循环放着的是德彪西早期的《Arabesque》,阿拉贝克斯一号,我仿佛又回到了2002年的年初,我,万楚,林裴芳,肖智,四个人连续几天窝在影视城里反复不断的看《关于莉莉周的一切》。一度以为自己是被放弃的孩子,一度以为我们的青春也将在一片黑暗中度过,只是心中仍然不舍的是在漏光的房间里弹着德彪西的钢琴曲的女孩儿,美好的简直是梦境。我幻想过无数次自己就是那个美好的久野,冷漠,美丽,会弹德彪西——可是我忘记了,即便是久野也不能抵挡这世间的黑暗,每次想到那个久野把头发剃光顶着坑坑洼洼的光头来上学的场景,我的眼泪依旧会伴着我不可遏制的抽泣纷至沓来——当然是在我一个人的时候。而我呢?而我,今后的人生,又会是怎样呢。那时候的我这么想,现在的我还没有答案。

我不想去问,也不敢问。

——“吱呀。”

——是林医生来了。

“夏小姐。”他微笑着走过来,明显是故作轻松的姿态,手都握紧的成了拳头。

“不用这么客气,叫我‘夏冉冉’就行。”我抹了抹眼睛,不想让他看到我哭过的样子。

“那请问夏冉冉小姐,我可不可以再不客气一点儿,喊你‘冉冉’?”他的眼神狡黠,兀自拉了把椅子坐在了床头。

“没见过你这样的医生。”我笑了笑,心中有些挑逗的意味,我知道他心里干什么——这真的不是自以为是,“那我再请问一下林先生,在你拿刀划开我的脖子之前我可不可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林森林。”他一顿一顿的说,我 “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笑声连我自己都感到奇怪。

“好洋气的名字,”我评价道,“你父母是只会写‘木’这个字么?哈哈。”我故意迎合着他的言辞,等待着他有所反应。

“看起来心情不错。”可是他让我失望了。

“屁,”我反驳道,空气中满是尴尬的气息,我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

——“吱呀。”

——林裴芳是在这时突然推开门进来的。

她看着我愣了一会儿,又慢慢走到我跟前。她的表情,陌生极了。

 “林森林,”她开口说道,我心里感到奇怪,她是怎么知道他的名字的,“那就把夏冉冉交给你了,我走了。”林裴芳说着掂起了自己的皮包,转身离开。她把那黑色的小皮包挎在胳膊肘处,在关上门的时候差点被夹住。

“裴裴?”我高声喊她,她却只是停了一下,而后坚决的离开。

——“吱呀。”

——林裴芳走了。

林森林扭过头依旧笑嘻嘻,我的头脑却又开始发胀,林裴芳的突然变故让我感到心如刀绞。

“裴裴刚刚让我告诉你,她有些事不能留在这里了,她还说让我把这个交给你。”林森林把手递了过来,掌心放着一张纸条,“我可没偷看哦!”

我拿了过来,慢慢的展开。

——“冉冉,我是时候走了,好好的呢。”

“问你个问题,冉冉。”林医生——哦,不,如今还是称呼他为林森林更为妥当——林森林看着我说,“让一个喜欢你的人给你做手术,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知道,我不知道。

C

【第一人称视角:林裴芳 03】

早上一觉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身上竟然奇迹般的觉得寒冷——看看窗台上的日历已经是十月份的尾巴——原来夏天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再看看自己的模样,瘫在床上的身体还衣冠不整的穿着外套,甚至连脚上的高跟鞋都没有脱掉,天知道右脚的高跟鞋的鞋跟跑到了哪里。窗帘散开着,有阳光淡淡的落进来,我把手伸到那一片光亮里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让我来想一想昨天晚上我去了哪里。从医院出来后开着车去了KTV,自己一个人唱了一个多小时的陈奕迅,唱《爱是怀疑》唱《孤独患者》唱《浮夸》唱《圣诞结》,我想我在套间里又蹦又跳又哭的样子一定好笑极了。然后我又去了酒吧,坐在一个很瘦弱的调酒师的面前看着他傻笑,男生白白净净的,好像后来攀谈中他说他是第一天上班来着,然后我就继续傻笑着跟他说“第一天上班就遇到我这样的客人觉得很倒霉吧”,后来,后来,我不记得我喝了多少酒,说了多少话,酒吧打烊的时候我才离开,跌跌撞撞的开着车回了家——别问我是怎么开回来的——然后一觉睡到现在。再然后呢,我问我自己,接下来要去哪里呢。以及,接下来要怎样生活呢。原来直到这一刻我才发觉自己的一无所有。

我挣扎的起身,后背实在是酸疼的不像话,我用力的把脚下的高跟鞋扔到了角落,然后光脚走到了阳台上。有些冷,于是抱紧了双臂。临街的住房,可以清楚的看到街上的形形色色的路人,一个个匆匆忙忙的朝着或相同或不同的方向走着,阳台正对着的副食店开了门,老婆婆安详的坐在大大的冰箱旁,眯着眼睛,不知道是在睡觉还是发呆。生活在这样一个时刻,我的心中竟然只有奇迹般的安然,虽然有苦涩和难过,但是我还是不后悔我所做过的所经历过的。其实我的生活很简单,似乎从小学时就和夏冉冉是同学,那个时候和她还不是朋友,只是常常听到她的名字——她一直都是校园的风云人物。初中的时候和夏冉冉同班,后来坐了同桌才真正互相熟识,于是两个人的友谊一发不可收拾。我觉得我和她简直把世间一切可以一起做的事情做完了,那是一段再疯狂夜再美好不过的时光。再后来上了高中,夏冉冉和那个幼稚的男生分手,就在那天我们遇见了另外两个在人生中会有很多交集的人,万楚,肖智。我和夏冉冉开始因为万楚争风吃醋,结果当然是她赢了,赢得彻头彻尾。大学四年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心情,遇见的人也都是草草了事后各自飞奔天涯。毕业后找工作,继续和夏冉冉疯——或者说,继续和万楚的太太疯。我以为自己的人生将会以这样的方式平静的度过,再也不会有波澜。可是我错了。我还是遏制不住心头的那份感情,对万楚的感情,对夏冉冉的感情,有些变了,有些却一直没有变。我常常问自己,放下就那么难吗?我问自己,我要求自己,林裴芳,坚强一点,决绝一点,坦荡一点,行吗?可是每一次我都溃不成军。我知道自己只能这样了,不过这样了。甚至于如今看到夏冉冉的憔悴,我都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一方面我百分百的确信我是真的希望她尽快好起来,可是另一方面我又不得不为自己对万楚的隐瞒而负心。

我想对他们说些什么呢。

万楚,有很多的感受都会随着时间一同淡忘,但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把所有的爱情都寄托在了你的身上,因而随着把你的过去淡忘,我也一同淡忘了爱情的感觉,再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去爱一个人,或者去恨一个人。我不知道这样一个自己的存在到底算什么,我受够了这种生活,真的,我也受够了这样一个自己。

夏冉冉,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真的,我不嫉妒你,我也不想成为你,我只是羡慕你,只是单纯的觉得,真好,你真好。我从来没有恨过你,也没有讨厌过你,每次想起你,我心中只有后悔,我后悔搞砸了你的婚礼,搞砸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搞砸了本来就不属于我的你和他。

就是这些了,我想。再简单不过的生活了。

我抬起头,看着街到上空的阳光更亮了一些,泪流满面,不知不觉地。突然很想告别,告别所有所有的一切,尽管我一无所有。我想去远方了——这个念头出现的一刹那我便有了抓住救命稻草的感觉,我要去远方。说逃避也好说离开也罢,与此同时我突然想起了高中时上某节地理课学旅游地理,可爱的地理老师给我们放了一首歌,烂到没话说,里面的歌词也颇具谐星潜力——“我想去桂林,我有时间可是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我有钱可是却没有时间。”现在我有的是时间,也攒了一些钱,那我是不是可以去我想去的地方了呢。

我想,是的。

时不我待,即刻出发。晚上吃过饭我便买了火车票,踏上了旅途。抑或说归途。

只有耳机中阿信的声音还在继续——“天雨粟,夜鬼哭,思念漫太古”——好吧,我承认,当我买来专辑后看到这首歌的最后一句歌词是这样的时候,我不免感到奇怪,这是哪里冒出来的歌词。于是我又反复听了几遍,还是没有听出来这句歌词在哪里唱了。直到坐在火车的现在,再度播放这首歌,我才恍然明白原来最后那段自己原以为是“啊哈”的高音,唱的便是这一句。

——天雨粟,夜鬼哭,思念漫太古。

以我的智商还是不能懂得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讲一个人的思念呢,思念到夜里的鬼都为他哭泣。就像现在这样下起了雨。

我很庆幸的是在火车的轰鸣中我还能听得到雨声。火车缓缓驶出站台,驶出郊区,驶过郊外,雨水扫过窗子,再有光束打来的时候仿佛泪渍一般粘在窗外的景象上。闭上眼,眼角湿湿的。我知道,火车将带我远离一切的喧嚣。

在这一个四季分明的城市,不断变化的季节总是不断提醒着人们时间的流动,似乎每每变化一个季节,记忆的闸门都要重新洗刷一遍,于是生活就这样以崭新的姿态按下“开始”的按钮。

在这个被雨困住的城市,仿佛有巨大的喃呢声从天空中倾泄而来。街道车水马龙,雨水洗刷掉污垢与喧嚣。被击打下的叶子贴在地面上,树叶的脉络记录了一整个夏天的风与光,却在这一刻瞬间变得黯淡。

再见,曾经与我爱恨的你们——我想如果非要再加一句,这是我想对他们说的最后一句话。

没有归期,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

A

【第一人称视角:夏冉冉04】

我原以为我是一个幸福的人,就像我原以为我是一个固执的人一样。可是我觉得累了。“累”这个字我很少说,自从曾经和万楚吵架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他最讨厌爱人说“累”这个字,因为他觉得这个字的脱口而出就意味着分离的开始。我记得当时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于是就默认了他的这样一种想法。其实我觉得这个字很奇妙,在任何用语言难以表达痛苦悲伤压抑之类的等等消极的情绪时,最重要的是当你明白没有人会真的理解你时,这个字是那么言简意赅,言有尽而意无穷。

让我来想想这段日子发生了什么:我和林裴芳走了,离开了万楚;然后林裴芳走了,离开了我,再然后呢,现在呢,我要走去哪里,又要离开谁呢。我觉得自己在被命运捉弄,可是我却抓不到它,就连它的影子都摸不到。我突然很想念阿死,我想要他出现在我面前,即便是什么话也不说也好,看到他我会安心。可是他没有出现。单人间的病房,又再次空留我一人。床头的白开水冒着热气飘到头顶,直至湮散成看不见的粒子。

“你还有我呢。”我听到了我自己的声音。原来是我的灵魂,她相比之前有精力了许多,她正像只猫一样蜷在墙角。我要跟她说些什么呢。

林森林,很好,这个奇怪的名字必定又会纠缠在我脑海中很长时间。仔细回忆着几个小时前他坐在床头问我:“让一个喜欢你的人给你做手术,是好事还是坏事?”狡黠的神情,眼神狭长又温柔。我愣在那里,不知道要如何回答。说实话,我不讨厌他。但并不意味这我会接受这样一个他。相反,这样一来让我更加想念万楚了。

“所以,你是要选择给你自尊给你生命的喜欢,还是要选择给你溃败给你消散的爱?”她又开口,仿佛在幽幽的质问我,我惊讶的看着她,“放下你的固执,可以么。我都累了。”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岔开了话题。

“当然,我可是你的灵魂,”她显得不耐烦起来,“我说,回答我的问题。”

“你既然是我的灵魂,为什么不记得了呢?”

“什么,”她疑惑的说,“你难道没发现我死过一次么。女人的灵魂都是死过一次的,在死之前她是女孩儿,死过之后才是女人。死过之后的灵魂是不记得死之前的事情的——这也是我们和男人最不同的一点。你说的应该是我死之前的事情吧?那时,我还是个单纯的小女孩儿。”她羞涩的抿了抿嘴。

“死过一次……”我喃喃道,我想我知道她指的是什么,“那我现在告诉你,你刚刚问的问题是不成立的。林森林不可能给我自尊给我生命,他给我的是更溃败更消散的爱。如今的我怎么会再告诉任何一个人,在和万楚遇见之前和我分手的那个男生,就是林森林。”

那是一段遥远的往事,陈旧到我简直忘记了他的模样——的确,第一次与他见面,他带着蓝色的口罩,我没有认出他来,但我总觉得那双眼睛看得我浑身不自在。第二次见面,林裴芳陪我一起去,他没有戴口罩,当我将眼前那个身穿白袍的医生与印象中那个单薄的少年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简直不敢再去面对自己,我只能安慰自己说,只是长得像罢了。而现在,他将我仅有的安慰也给抹杀完全,直截了当的又对我说,他喜欢我。得了吧,这算什么狗血的剧情。

“噢,天呐……”她长叹了一口气,“这太糟糕了。”

我终于相信了不知道在哪里看过的一句话:生活是远比狗血言情剧更狗血的巨大的片场。

“算了吧,我累了,我累坏了。”我撒娇似的对她说,尽管我知道毫无用处。

从和林森林分手开始,一切都开始坏掉,全部坏掉。

我突然想起高二的时候,我去找学校的心理老师给我用我不记得名字的方法算我的心理,她让我想象一个画面,我想到的是沙漠中的一棵树,上面有一个洞。老师哇啦啦的说了许多,最后直截了当的说,说白了,你缺爱。我记得彼时的自己诧异的看着老师说出那两个字,不免觉得好笑极了。不止是我,当我告诉裴芳的时候,她也笑得差一点岔了气。

——得了吧,就你,还缺爱?那全世界的人都缺爱了……

——那么多人喜欢你……

对,那么多人喜欢我。

所以。

“你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老师是严肃的神情,“你的身心总是被那些人打扰太多,即便你说你毫无察觉,你说你从来没有在意过他们,可他们,的的确确完完全全的从告诉你他们的想法开始,就已经渗入到你的生命中去了。”当时的我在想什么呢?我在想,这样一个高中老师能够这样义正言辞的跟我说感情上的事情,还真是一个奇葩。

可如今我想的是——

所以。

我从来没有为我自己活过是吗?从来,没有,是吗?

那么现在,还晚么?

“我觉得,”她终于开始说话,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思想跋涉,“不晚。”

“谢谢你给我勇气。”我微笑着说,“你比阿死靠谱多了。”

我小心翼翼的把左手上的胶布撕了下来,找不来棉花,我咬了咬牙,猛地把针头拔了出来。血液迅速在手背上流淌,疼痛在一瞬间让我把牙咬得更紧了一些。用右手抓着被褥按紧手背,疼痛减轻些后,血液不再流出来,被单上留下了一抹刺眼的血迹。没关系,反正这些已与我无关了。我穿好了衣服,还好我没有让裴芳把衣服给我洗了,不然只能穿着这难看的病服,那就太糟糕了。从包中拿出镜子和粉扑,我细心的把脸庞涂抹成健康又美艳的红色,哦,还有睫毛膏,唇彩,一个都不能少。完工,镜子中的那个我,还是原来那个我。而她即将迎来新的自己。

正准备走出病房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有拿,于是我才意识到它还在浴室的盆子里躺着。得,没有手机也好,这下真的就不会有人再找到我了。所以我也再不会为了他们而活了。身后的门再度发出沉重的“吱呀”声,像是告别,亦像是祝愿,这是今晚令我记忆犹新的第四次“吱呀”声。辛苦了,我好想对它说,接连告别了这么多人,放心吧,我是最后一个了。我明白,不用再多说,我会好好生活的,那你呢,也一定要好好的生活呀。

伍 爱上一匹野马

B

【第一人称视角:万楚 04】

“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刚看到肖智那崽子在河堤的身影我就冲他喊道,“肖智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这场景有点熟悉,我记得原先大学有段时间夏冉冉吵着和我分手,年下里我也和肖智约好了这里见面,当时他就这么坐在那里,我也这么冲他喊着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得,我又开始触景生情了。

“你坐过来再说!”肖智喊,他的表情有点难堪的意味。

“夏冉冉食道癌早期,现在就在住院,”跑到肖智那里竟然有一种气喘吁吁的感觉,也顾不得脏不脏,我一屁股就坐在他旁边,“昨天晚上我刚从她手机里猜到她得病了,林裴芳就立马电话来告诉我冉冉在住院,我气坏了,跟林裴芳也撂了几句伤她的话,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

“你有病吧?!”肖智不知怎么吼了起来。

“呵?”我有些不知所云,“你是指什么……”

“你冲林裴芳放狠话?她一直喜欢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么一说,她怎么想?”

“你为这个跟我吼?所以你现在在乎的不是冉冉得病,而是我对林裴芳说了一句‘你也真够可以的’?”我发誓我是真的有点生气了,尽管这理由真的有点自私,但我觉得肖智太无理取闹了。

“你别混淆视听了小子,”肖智提手把头上的帽子给摘了下来,头发整个一鸟窝状,“不是我说你,我早就看不惯你这么对林裴芳了你知道么!你把人家大好青春给耽搁了也就算了,现在人家不计前嫌的照顾你老婆,你还这么对她吼,你算什么男人!”

“嘿,我这脾气还真受不了你了。你什么意思?你当初说要我对裴芳好一点,让我给她买点礼物,行,我挑贵的买,我送辆车,够意思么?我和冉冉一直对她也不赖,冉冉其实也放不下她当初搞砸我们婚礼,我看得出来,但我们有说过什么么?你倒告诉我什么叫不计前嫌,兄弟,我结了婚了,我们还这么对她,够意思了。”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你们结婚了,林裴芳还喜欢你,是她活该受罪活该难过对吧?”他的眼神斜着看着我,满是不屑。

“你这么说有意思么!”我知道我现在的脸一定涨的通红,我是真的来气了,肖智他今儿是犯什么混呢,“你要觉得她可怜,你对她好去啊!你做她男朋友去啊!你别整天老指示我对她做这做那,你自己有手有脚干嘛去了!”

“可她怎么就喜欢的是你这个畜生!”肖智压得低的声音充满了愠怒,而后一把起身,抓住了我的衣领,“你和夏冉冉一样,都是不在乎别人的喜欢而只在乎自己死活的畜生!自私的不能再自私的畜生!懂么!”言毕,我的右脸突然火辣辣的疼,而后衣领处的拉扯消失,我失去重心倒在了地上,我诧异的看着肖智扬起的拳头和因为怒气而有些变形的脸颊,一瞬间我愣在地上,看着肖智朝我相反的方向“咚咚”的跑走。

能不能来个人告诉我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树林的尽头,黑夜侵袭而来。我缓缓撑起身子,悲伤的看着肖智的背影渐渐的被黑暗吞没。

D

【第一人称视角:肖智 02】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又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酒馆。空白的招牌,在夜色里只是黯淡的一抹黑。木色的旧门,透过窗看到的泛黄的模样,冷清不冷漠,一切都没有变,变的只是我,只是我们。矫情的想到这儿,我甩了甩头,推门而入。

让我诧异的是推门而入的那一刹那耳畔有音乐声响起,是那首该死的《Tears》,还是1993年最经典的那场演唱会上的,只需一瞬间我便反应过来——上学的时候和万楚最爱的乐队就是X-Japan,泪光,这首歌是youshiki写他自杀的父亲的,后来在hide死的时候也有唱——我疑惑的抬起头,迎上马哥在柜台里那张满是惆怅的脸。尽无言。

——“离开你,我要去向何方;现如今,只能问逝去的时光;长夜漫漫,仅能在梦中见你荣光;旅居的异国天空,唯有与孤独相拥……”

“马哥。”我缓缓走近他,这才发现他脸上的泪痕那么重,“怎么想起来放歌了。”

“酒馆酒馆,不就是失意人的地方么,放点音乐,煽煽情,没什么不好。”柜台上是许多空荡荡的酒瓶,马哥叹了口气,又泄气似的开了一罐啤酒,掂起来一饮而尽。

“马哥,我刚才和万楚掐起来了。”说罢,我也开了一罐啤酒。

“为啥?”他的眉头又深深的皱了皱,“你倒更应该跟我掐起来才对。”

“说出来你肯定也得笑我,”我仰起头,喝了几口酒,然后故作姿态的笑了笑,“因为林裴芳。”

——“泪流满面啊,吹拂在时代的风中;思涌心头啊,尽是你无奈的感伤;泪流满面啊,吹拂在时代的风中;无尽悲伤啊,化作了青色的蔷薇……”

“……”马哥沉默了一会儿,又直直的看着我,依旧沉默。

“其实有时候吧我就觉得我们几个挺可笑的,原先那么单纯的几个人,现在的生活这么复杂,就像一团乱麻交叠在一起,怎么都解不开了,怎么都回不去了。”鼻头有些酸,我咳嗽了下,“可我也会想呀,怎么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从头算到尾,我们似乎什么都没做,要说点什么也不过是他俩结婚了,然后也没什么大事儿,可怎么就发展成现在这样了呢。你能不能告诉我,命运究竟是从哪一环开始改变的呢,如果可以重新来过的话,又究竟该怎么活一遍呢。”

“那我问你,如果重新来一遍,你会不会让自己再遇见万楚遇见夏冉冉遇见林裴芳,甚至于,遇见我?”

“不会。”我斩钉截铁的说,那些眼泪却不知怎么掉下来了。你是男人,我对自己说,有泪给我忍着。没办法啊,另一个声音从我身体中反驳我,你知道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你也是个口是心非的人,肖智。”马哥的眼也红了,我发誓我没看错,“既然遇见都遇见了,也都走了这么久了,所谓人生要向前走的意义,也不过是走着而已。有时候吧就得迷信点儿,相信一切都是上天注定,自己再挽留再挣扎也没用,生米煮成熟饭,就得这么走下去。”

“马哥,我真的不知道怎么生活,你别笑我,我想我妈了。”

“肖智,你知道么,我妈也叫‘夏苒苒’,不过‘苒’比她的多了一个草字头。”

这个夜晚必定有些什么是不一样的,我对自己说。

“其实这酒馆原先是我妈的,我妈的家里原来是个富商,挺有钱的。但我妈爱上一个坏男人,他们私奔到这里,那男人用她的钱挥霍,最后抛弃我妈。我妈就开了这个酒馆,后来又认识了我爸,然后怀孕,我还没出生的时候我爸就出车祸,我妈生了我就自杀了。”马哥平淡的说,简直像说着别人的故事,“我这么不幸了,你觉得你还不幸么。”

——“孤寂中你轻声的低诉,整夜里让泪溢满河流,记忆中从未让我哭泣,也没有与我道声离别……”

“你放下了么?”我颤抖着问,心中的震惊远远大于难过。

“放下,”马哥笑了声,“这是我听过的最可笑的一个词。一个人说他放下了什么,那绝对是假的,如果真的放下了,只有他连‘放下了’这三个字都不屑于说的时候,他才是真的放下了。否则,都是胡扯,都是装。我不屑于说那三个字,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我就想,既然我出生注定是这样一个背景,那我就更没什么值得难过了,这完全没有我的错,也和我毫无瓜葛,冷酷一点说,这是别人的故事……而对于我来说,我唯一做错的就是,对夏冉冉做的一切。”马哥的脸通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酒后吐真言,可我宁愿相信这是马哥把我当兄弟看而谈心。直到这一刻,我才发觉,整天“马哥马哥”的喊,我连他究竟多大岁数都不知道,或许马哥和我差不多年龄,却一直安于呆在这里这么多年,简直像个老态龙钟的等死的老头——可我从来没有在意过,应该说,没有人在意过。我为我的这个发现钻心的难过。

——“岁月如斯,雨水已让我释怀,时间沙漏会留存你的回忆,永恒的爱终不会褪色分毫,伴随着我,一直,颤动的心……”

“夏冉冉。”我低低的说出这三个字,像是说出一个咒语一般。

“我他妈这辈子最愧疚的事就是对不起夏冉冉,对不起万楚!我所做的一切只能让我更加对我自己的存在怀恨在心……”马哥突然提高的音量,把啤酒罐摔在了吧台上,昏黄的灯光映着他的脸,泪水肆虐,像是决堤的江水。

我抬头看着马哥,他的神情却突然呆住了一般,眼神开始出现若有若无的闪躲,就像看见了最恐怖的事情一样。我疑惑的盯着他的眼睛,瞳孔中是一个人的身影,在我身后。顺着马哥的目光回头,我也一瞬间呆在了那里。

是万楚。

他站在木门的地方,推开了门的一角。他就那么安静的站在那里,左手无所事事的插在裤袋里。他歪了歪头,勉强拼出一个微笑,更像是冷笑一般的发出了声音。

“马哥,你对夏冉冉做了什么?”

——“就让我用爱擦干你的泪水,就让我用爱抚平你的创伤;就让爱擦干我们的泪水,就让爱抚平我们的创伤……你若能告诉我所有,你将发现爱是什么;我若知你心中所思,便会展示爱的方式……终有一天,我会比你还老,我还从未想过如何超越那刻,我也从未想过那时候的生活。而现在,我为你而活,我会试着带着爱和梦想,也会带着永恒的泪光……”

B

【第一人称视角:万楚05】

其实肖智打我的那一拳我觉得挺好。他说的也挺好,我和夏冉冉都是自私的烂人。——“你和夏冉冉一样,都是不在乎别人的喜欢而只在乎自己死活的畜生!自私的不能再自私的畜生!……”畜生会有报应,所以马哥就是我的报应。挺好的。

听马哥流着泪说完他所谓的愧疚的事情,我能怎样呢。我好笑的觉得自己真的没资格说他些什么,奇迹般的,我竟然还有那么一丝的同情他。想到他的家庭,想到他的一生,如果他和夏冉冉的故事可以让他愧疚一生,这就又是夏冉冉犯的错咯,或许肖智又可以为此打我一拳。

“别哭了,马哥,”我开口说,我怎么还可以这么冷静,“大男人,哭什么,娘兮兮的。”

“万楚,那个,刚刚……打你一拳……我道歉,对不起。”肖智在这时候又插话进来了。

“别在这儿矫情了,大男人,道什么歉。我说你们俩怎么了,是我打扰你们说话了还是怎么,怎么都这么娘兮兮的。”

“……”马哥抹了抹泪,“你真不生气?”

“哈——”我长叹了口气,点着烟,烟雾在我身体里游荡了一圈又冒出来,腾云驾雾一般,“马哥,既然你都说你会愧疚一辈子了,那我还有什么要埋怨的。过去那么久,而且那个时候我和夏冉冉也没好,我有什么资格去质问你,去怨恨你。刚刚其实我早就来了,你说的话我也听了,那按照你的思路,既然那是与我无关的故事,那我又何必难过。”

马哥的眼神又惊讶的色彩,肖智这家伙也是,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

就算是我说我多难过又怎样,就算我大发雷霆把马哥臭扁一顿又怎样,生活在这个时刻,夏冉冉得了癌症,在医院里躺着,我在这儿做这些都毫无意义。我现在能做的只是赶紧的想个方法,能够让夏冉冉好好的手术好好的恢复,然后再考虑这些有的没的再去想怎么和夏冉冉和好——如果夏冉冉不行了,一切不都是胡扯么。我不觉得自己这种阿Q式颓废混日子的世界观有什么不好,我也一点不觉得搞笑。算了吧,我没那么高尚,但我也没粗鄙到和你们绝交的地步。大男人,矫什么情。矫情是我在夏冉冉面前才用的玩意儿。

果不其然,不出意料,他俩看到我没啥放心上的也就没再娘兮兮了。三个人一人一瓶黑啤,一饮而尽干掉,心情是奇迹般的爽快了那么一点。

“所以,我想让你们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既然原谅了他们,他们至少也该给我个回答。

“夏冉冉现在住院,裴芳照顾她,应该没什么事儿,”马哥说,他没让我失望,“我想的是,要不你就干脆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等夏冉冉手术过后再去看她。不然夏冉冉再不安心做手术了怎么办。”

“我也这么觉得。”肖智接道。

“可我老这么耗着我自己特揪心你们知道么。”我看了看马哥,想到个法子,“马哥,你看,林裴芳和夏冉冉跟你都不熟,你装扮装扮,她们不认识你,就进病房看看夏冉冉行么,你帮我看看她现在怎么样了……”

“……”马哥顿了顿,有些迟疑,“能行么。”

“你做完这事儿,你的愧疚就不用再有了,两两抵消,行么。”

马哥抬起眼看着我,意味深长,最终是静静地点了点头。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

宋冬野,偶然在网上发现的一民谣歌手,最近听他的《董小姐》,我总是和夏冉冉联系在一起。我不知道在这个时候,怎么就想到了这句歌词。

这让我感到绝望,夏小姐。

C

【第一人称视角:林裴芳04】

手机响的时候我正想打盹儿,睡意刚起就被人打扰的感觉真不好受。我皱着眉头把身上的大包小包挪到脚下,这才腾出了地方拿出手机。

——肖智。

他怎么突然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难不成万楚让他打的?

我疑惑的按了接听键。

“喂?肖智?”说话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声音这么慵懒和疲惫。

“恩,裴芳……你……没事儿吧,声音怎么那么软?”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犯迷糊了,我竟然觉得肖智的声音显得有些局促不安,我简直能想象出他在电话那头扭捏的姿态。

“没事儿……你找我什么事儿?”

“那个……万楚都跟我说了,他不好意思跟你道歉,就让我给你道个歉。”

“咳……”我差点被口水呛住,“就这样?”心中却剧烈的跳了一下。

“还有……”我听到他抿嘴的声音,“我想问问,林裴芳现在在医院还好么?”

“恩,没事的,她的主刀医生会照顾好她的。”想起林医生,我不免有些不屑的撅了撅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放心好了。万楚打算怎么办,不去亲自看看她么?”

“不去了……你知道夏冉冉的脾气……如果不顺着她的心意把万楚蒙在鼓里,她不知道又要做什么傻事……那个,你说她的主刀医生会照顾好她,你不在医院么?”

“啊……”突然发现他们还不知道我离开的事实,反应过来后我才接着说道,“对……我有些急事儿……”

“急事……你能有什么急事?”肖智穷追不舍的问,然后又自觉失言的说,“咳……没什么,我开玩笑……你什么时候回来?”

“这个……不一定呢……”耳朵后一阵瘙痒,我把手机夹在肩膀上,腾出手用力挠了挠,然后如释重负的笑了出来,“你们就先把心放在夏冉冉身上吧,把她恢复的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重要。”反正,没有人在乎我。我在心里冷冷的说。

“恩……现在马哥就装作一个打扫卫生的去夏冉冉病房里看她呢,不知道情况怎么样,夏冉冉应该认不出马哥了吧。恩,总之应该没什么大碍了。夏冉冉的病情比较轻,应该能恢复的很好。”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呢……”更何况,她一直那么有福。

“啊?诶……”

听筒里一阵模糊的对白,听起来像是有人和肖智说话来着,语气还挺急,有些像万楚的声音。我也就不着急,把手机贴在耳朵上,等着肖智再说些什么。

“林裴芳!……”我的天,肖智的语气可真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知道夏冉冉离开医院了么?……”

“什么?!”这下换我慌张起来了,我的声音竟然发了抖。

“夏冉冉不在医院,看样子是自己离开了……”

“怎么会这样……”内心的恐惧愈加攀高,我在想,如果是因为我的离开,夏冉冉才离开,如果因此她的病情得不到控制……不……这样的话万楚一定会恨死我的……“一定要找到她……”我无力的说。又是一阵嘈杂的声音,万楚结果了电话:“林裴芳!!你TM知不知道什么重要!!夏冉冉正需要有人照顾她,你却一走了之,我管你什么事儿……你TM到底想怎样!!你以为你这样做,有一天夏冉冉死了,我就会喜欢你和你结婚么!你做梦……你TM做梦!!……如果夏冉冉因为这个耽误手术,我不会原谅你。”

“嘟嘟……”

又是这样。说完就挂,容不得半点解释。我把手机缓缓拿下来,等待屏幕自动变暗,我这才发现脸上的泪水那样汹涌。一切都是我的错。都是因为我。我真的受够了,自己竟然在肖智说代替万楚跟我道歉的时候还忍不住怀疑自己走的是不是太过仓促,太过幼稚。我受够了你,我冲自己说。黑暗中我把手机翻了个个,后盖拆下来,电池抠下来,手机卡抠下来——做完这一切我发现自己做事情原来是那么拖拖拉拉——于是我用力打开了车窗,把手中的一切扔了出去。

既然我这么讨厌,做错那么多,那我就消失在你们的生活吧。彻底消失。

这一次,我是认真的。

A

【第一人称视角:夏冉冉05】

夜晚来临,我悄悄走进了小区,家里的窗是黑漆漆的一片,万楚不在家。。起风了,我有预感,要下雨。关于雨水的预感我向来很准,从初中开始我就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每当我心情不好或是要发生一些让我心情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总会下雨——自从发现之后屡试不爽。但今天有些特别,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心情是欢喜还是悲伤,唯一确定的只是我心中充满了逃亡一般的欣喜——女主角在舞台上把自己编好的戏演了一半,然后突然消失掉了——够刺激的情节。很好,我在心里暗自鼓足勇气,慢慢的走进楼道,进电梯,按下五楼的按钮,电梯中的晕眩消散,“叮——”,门打开,右手边的黑色防盗门,拿出钥匙,“咔哒——”。

还是原来的模样,我出神的看着面前的房间想。

如果换做从前,我一定又会非常自豪的看着这间房子,不大,三室两厅,却让我有了归属感。尽管它现在是一片狼藉,我想我也会开心的重新收拾好一切,然后舒舒服服的窝在沙发里快活。可是这些只是“如果”。现在的我再也没有了所谓的归属感,看着这里的一切,我感觉自己只是个过客一样的存在,早晚要走的,早晚要离的,早晚不是我的。

我咬了咬牙拉开挎包——和林裴芳的一模一样——然后掏出里面的离婚协议书和一个叠好的信封,在茶几上腾出一块儿干净的地方放下。最后看了一眼略显粗糙的客厅,地板上甚至还有玻璃碎屑,我转身而去,关上了门。

“喂?”我有些疲惫的接了电话,这是今天下午刚买的手机,手机卡也是。

“夏小姐,您好,您订的航班再有两小时就起飞了,机票还在这里,您什么时候来拿?”

“现在就去。”我翻了个白眼,我最讨厌别人说话时您来您去的了,况且几百块的机票,我当然记得,还用你们催么。

“那就好,打扰您了不好意思。”

“好的,拜拜。”

打了出租车去机场,直到坐上飞机的时候胃里难受的厉害,这才想起还没有吃晚饭。

不可避免的想起从前,有一次坐飞机也是晚上没有来得及吃饭。在飞机上饿的时候拍了拍身边的万楚,他听后笑了起来,神秘兮兮的从兜里掏出一块儿面包——“就知道你该饿了,你不说我就不拿出来,哈哈。”“死鬼啊你!”当时的自己气呼呼的接过面包,“不早说,饿死本宫了!”“娘娘赎罪,小的无能。”“哈哈哈……”

一直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万楚总是在各种事情上忍让着我,一件事情值不值得的标准就是我会不会因此而开心,如果想到我会有一丝一毫的不甘心他都不会去做。他总是“女王皇后王后娘娘”这样的喊着我,对待我。是我太坏,太骄傲,太自私吧。我怎么会不知道,那天在飞机上他也没有吃饭,仅有的面包给了我,半夜里他胃里“咕咕”叫痛得厉害,眉头上都是汗水,可是还是努力微笑着对我说,晚安,我爱你,女王大人。现在想起这个,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难受的厉害,眼前仿佛有了一片海洋。其实,一切千错万错都是因为我,我只是不想再让这样一个糟糕的自己佯装骄傲的面对你,我的千疮百孔,你不该见证,你也不该见证我虚假的美。所以不是我不让你找到我,而是我不想被你找到。和你相守一生的不应该是我,应该是更好的人,像林裴芳那样与世无争的好女孩儿。

不是我,不应该是我。

自知之明,这是此刻我唯一的看家本领。

我知道,我美而不能肆意。

陆 梦中的婚礼

B

【第一人称视角:万楚06】

“对不起,我很抱歉。”我挂了电话朝忍着怒气的肖智说,“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我想我太残忍,可是我毫无它法。有护士在一旁无奈的解释着,看我没搭理她也就知趣的闭嘴了。

“没关系。”他低了头,我知道他不好说些什么,毕竟他刚刚跟我道过谦,“反正,她被你伤的够多了,不差这一次。”说罢,他从床头上捏起了一团被揉捏的变样的纸张,然后慢慢的打开而来。他的表情有一瞬的诧异,而后是深深的悲伤。“这是林裴芳的笔迹。她写,她是时候走了。你说,你这么吼她,她是不是真的就走了。”

“什么意思?”

“我是说,你们让她累坏了,她走了。她离开你们了,她也离开我了……”肖智竟然红了眼眶,“你自己看。”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如果这两个字的卑微可以让他原谅我的话。

“林裴芳走之前有跟我打招呼,”一个穿白大褂的小伙走了进来,应该是医生,不过未免太年轻了些,他皱紧了眉头,“她嘱托我要我好好照顾夏冉冉。昨天晚上我还跟夏冉冉说话,可是现在怎么就突然不见了。”

“她走之前跟你说了什么?”肖智猴急的问,我本来想问那医生他和夏冉冉说了些什么——想来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她为什么突然要走啊?”

“我也不清楚,”他挠了挠头,“她看起来好像很伤心……至于夏冉冉,我想,她可能只是想逃离这里吧。”

“逃离?”我感谢他最后想起了夏冉冉,“什么意思?”

“我就这么觉得,没别的意思。”他像是尴尬的笑了笑。

“好了,别在这儿废话了。”老天,马哥这时候来收场子吧,“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去找到她们两个不是么……找到她们,然后把你们的真实的感情都讲给她们,我不相信什么离不离开,凡是坚定信心去做的事情,你们一定能做到……”

我扭过头,看着马哥那张严肃的脸,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感动。我想肖智也一样。

“怎么找?”我愚笨的问。

“用心找。”肖智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去找林裴芳了。”他静静的从我身旁走过,又故意撞了我一下,我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房门里。

“这是什么意思……”我无奈的甩了甩胳膊。“马哥,你告诉我该怎么做……”

“像肖智说的一样,用心找,找到夏冉冉,告诉她你的想法。”马哥的声音是那么冷静,有一种不容怀疑的冷静。

“我找不到她了……”我有点绝望,“我甚至找到她在医院都花了这么长时间,而且得到的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但你别无选择不是么。”马哥摇了摇头。

——“对不起,”那医生突然插进了话,我这才发现他还没走,听到他突然这么说,我疑惑的扭过了头,“你叫万楚是吗?”

“你怎么知道的?”我有些疑惑。

“我想跟你说,”他抿了抿嘴,“你真是挺好的,我想我明白夏冉冉为什么这样做了。她很爱你,非常爱你,特别爱你,”他不断地强调了几遍,“这也是她之所以离开这里的原因吧,她不想要我给她做手术……因为,”他又停顿了下来,像是又鼓了鼓勇气,“因为,当初和她分手的那个人,就是我。”

大脑瞬间空白。

“坦白是一种勇气,你没必要觉得愧疚,”马哥看我不说话,自顾自的说道,“万楚,事已至此,我再说一遍,别再想那么多,只要先找到她,所有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明白么?”

我沉默地坐在了床上,我是真的不知道要表达些什么。我原以为简简单单的爱一个人就没什么困难,可是我发现我错了。

我的手机又响了。

“喂,肖智,你没事吧,”我接了电话,总算找到了话说。

“万楚,你还记得我跟你说我爸给我打电话,然后我给他挂了吧?”

“对,”我点点头,马哥在那儿和医生不知道在嘀咕些什么,“你给他回了么?”

“没,是医院给我打了电话,”他的声音突然低了一些,“我还在医院,我爸出车祸了。或许,我们可以准备后事了。”

D

【第一人称视角:肖智 03】

“天空一无所有 / 为何给我安慰”——不知道有谁会知道这句诗,或许大家都太熟悉这个诗人的那句“面朝大海 / 春暖花开”,却对这句诗知之甚少。这首诗是我从林裴芳的笔记本上抄来的,高三的时候语文老师还让每星期写读书笔记,大家都是应付几句交上完事,只有她一直认认真真的像是去完成一件多么虔诚的事情。然而语文老师却并不会因此多她多加褒贬,每次的批改也只是一个“阅”就完事,似乎从那时起林裴芳就是这样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人呢。我喜欢林裴芳,我喜欢她,也是直到高三的时候才确定的一件事。我想她真是太缺乏关怀的一个小女生了,所以才总是在笔记本上写下那么多的读到的真理,聊以自慰。

——天空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

那段时间,我最快乐的时间便是读她的笔记,也只有借此来获得短暂的舒心——那时和父亲的关系恶化到极点,母亲已经很久没有再出现过,她早已经另有新欢,似乎在另一个城市过得挺好,又生了两个孩子,大抵也上了幼儿园了吧。因为我不好好学,父亲偶尔回家也只是吵我,他的公司经营状况也不好,我不理他他就发怒——那时的我每当看到他睁大眼睛冲我发火的时候心中都充斥着报复一般的快感,因为我一直都确定的以为,母亲就是因为他才离开我。可是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没有他,也不会有我。或许我想过,但我一定会愤恨的反驳说,那又怎样,那我宁愿没有我。

有时候,特立独行和违背常理,那些所谓的异类并非如表象一般不可接近。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心中有了更深的伤疤——毕竟,谁都不想被定义成“奇怪”这样的字眼,每个特别的人心中都有特别言不由衷的伤疤。可是我无法向别人说这些,这只会更让他们笑话我。即使是万楚,他也是不懂得我究竟是为何才那样决绝,每当向他说起我的家庭,说起我的想法,他总会先安慰我再劝我,我讨厌他这样自以为是。可是,林裴芳不一样的,曾经有那么一次,我只是稍稍告诉她了一点,告诉她我有多讨厌我的父亲,我多希望他过得不快乐——她只是简单的笑了笑,然后说:“我没信心做你命运的转折点,所以,你也别想那么多,直往前走,总会渐渐发现自己渐渐地改变的,现在说再多也只是困在当下的局里,不是吗。”

是啊,我说,是啊。

这么久了,原来她所说的命运的转折点,就只是父亲的离去么?也就是说,只有父亲离去了,我才会改变对他的看法么?这……这太残忍了,不是么?虽然谈不上“子欲养而亲不待”,可,看着父亲的尸体被火化时烟囱中幻化的灰飞烟灭,我胸腔中忍不住的颤抖还是追赶上了我饱含眼泪的双眼。我那么深深的恨过他的一辈子,可是幕落之时那些恨就这样直接而简单的全部反弹了回来,它们积攒的力量瞬间将我摧毁。痛苦不过如此,切肤不过如此,绝望不过如此。

最后,我的一切眷恋,只化成了一盒沉甸甸的骨灰。

不过如此。

“我想她,”好不容易可以正大光明的哭一次,我抽泣着对万楚说,“无论怎样,我要找到林裴芳……”

“……”万楚咬着嘴唇看我,眉头紧皱,“肖智,我也一定要找到夏冉冉。当着咱爸的面,咱俩发誓。”

“万楚,”我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我们比一比,谁先找到。行么?谁先找到她们,对方得满足他任何一个要求。”

“你真幼稚,”他的表情终于舒缓了一些,天知道我的表情是怎样,“当着咱爸的面,咱俩赌?”他伸出了拳头。

“嗯。”我也伸出拳头,和他的握在一起,“分头行动,你找你的,我找我的。”

“我一直在想,我们要报警么?”万楚不安的说。

“不要,”我异常坚定,“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为什么要别人解决。”

爸,你看见了吗?我其实,一点也不软弱。

爸,不知道我有多久没这么喊过你,可是,爸,我爱你。

爸,爸。

我还要把父亲的后事真正料理完毕才能出发,万楚和马哥俩人就先行动着找夏冉冉。据万楚说夏冉冉一直很想去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厦门的鼓浪屿,一个是云南的香格里拉——可是仅仅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就算知道夏冉冉在那里,找到她也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吧——再可是,无论如何,就算是大海捞针,也得捞吧。抱着不安和期待,他们先踏上了远去云南的火车。在火车站的时候我们三个大男人紧紧抱在一起,我想他们应该同我一样知道,这一别,不知要多久。

我就更没那么容易了。撇去林裴芳从来没有说过她真正特别想去的地方之外,他们也都没怎么在意过她,所以关于她的一切都无从下手。我只能从过往的回忆中抓住些蛛丝马迹,毫无它法。在这些天里,我一边料理父亲的后事,整理父亲的遗物,一边竭尽全力回忆着和林裴芳相处的分分秒秒,就这样把脚步从高中到现在重新走了一遍,我唯一确定的也只有什么都不确定。不过我还是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的,就在我最后收拾书柜的时候,里面的一个蓝色封皮的笔记本让我瞬间叫出了声来——当然不是那种你所以为的再娇嗲不过的叫声,我只是微微的“哇哦”了一声——那是我说过的,林裴芳的阅读笔记本。我记得那是高三毕业之后,我鼓足了勇气朝她要那个本子,我说,“可不可以呢”,她就爽快的扔给我了,留我诧异的看着她,把本来想好的大段的台词都咽在了肚子里。把本子从头翻到尾,我只想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虽然上面的话一点也不荒唐。我说过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里面有一页黑色的纸张,上面是她用铅笔写的话:西藏,你是我忘不掉的梦想。西藏,你是我唯一的梦想。西藏,总有一天,我要把你踩在脚下。

我想,我找到了。

林裴芳,你可不可以别直往前走,头也不回,你可不可以等我一下,一下就好。

“所以,你要小心些,西藏那地方不比这里安全。”我跟万楚说了之后他在电话里这么嘱托我道,“真的会很累,肖智。不过我就想,就算找不到她们,在她们想要去的地方——或者说,曾经想要去的地方,住上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

“我喜欢你这种态度。”我笑着说,“如果找不到林裴芳,我就在西藏住一辈子。”

B

【第一人称视角:万楚07】

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厦门这个地方。

我想象过无数次在这里遇见夏冉冉的情景。或许是从海边的房间里传来温柔的钢琴声,然后在整洁的米色的街道上远处有一个穿着长裙的身影渐渐靠近,浮藻似的长发在她的肩头肆意挥洒,天空是皎洁的蓝,她抬头看天,我抬头看她。又或者是海边夕阳映照下的背影,她独自一人坐在柔软的沙滩上双臂抱着弯起的膝盖。也或许是在喧闹的鼓浪屿,她静静的穿过人声鼎沸,看到我后惊喜的将我抱紧。当然,也可能没有这么浪漫,她见到我会跑去,我就追她,追上她,然后牢牢抓住她,我会说情话,她会哭,然后我们还是会相爱如初。

这样的想象,更多这样的想象,在每一天单调重复的寻找的日子里,不止一次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一个大男人,矫情成这样真是可以了。

现实没有想象那样美好,一点也没有。在这里我和马哥先去了各个医院看看有没有夏冉冉出现的线索,毕竟她还拖着那样的身体——这一点,是我最担心的一点,天呐,每次想到她的病我都忍不住的害怕,我害怕,我害怕我等不到她,我害怕我找不到她。我害怕最后我只能看到她的墓碑——我呸,我怎么可以说出这么晦气的话呢。

在厦门呆了一年。

我和马哥去了各个医院,然后在鼓浪屿呆了三四个月,再在各个大街小巷走完了剩余了七八个月。然后离开。

又在香格里拉呆了两年。

我总觉得在这样的时间里,我是说,在这两年在外的时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在度假,似乎我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夏冉冉做好饭等着我说“你终于回来啦”——我跟马哥这么说,他总是沉着的看着我,似乎在说,嗯,我懂。该怎么去形容那种感觉,在香格里拉,我们去硕都湖,去普达措,去纳帕海,我知道香格里拉有一个别称是消失的地平线,在这里我感到时间是停顿的。你无法想象那种美妙,看着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辽阔又华美,你会觉得那一切都是梦境。在这里的每一分钟都像是欣赏着一幅幅巨大的流动的画。然而,我印象深刻的,最印象深刻的,仍是那个,小布达拉宫,松赞林寺。

在那里有太多太多僧侣,当然也有很多藏族同胞前来合影——我和马哥是被他们坑过一把的,因为和藏族同胞合影一般他们都是要钱的,有一次三个人一哄而上和我们合影,拍过之后他们比手画脚的跟我们要钱,我和马哥开始没搞懂,他们就怒目而视好像准备掐起来,吓得我们直接掏钱包,他们才平息下来。从那之后我们就长了个心眼,再也没敢和他们合过影。不过我想说的不是这些,我想说的是关于那里的一个小僧侣的事,我管他叫阿光,因为他是光头嘛。

阿光是汉族人,他是这里长大的孩子,据说是父母来这里将他托付给这里的一位年长的僧侣就离开了。他在说这些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多么难过的情绪,倒是一副与他年龄不相符的神态祥和——他才十五岁。十五年,他学会了汉语,学会了藏语,在这里人人都爱他。阿光是主动上前和我们搭讪的,那时是清晨,没有多少人,他看我们俩无所事事就前来说话,开口就是普通话让我着实吃惊不小。和他交流了些日子,他讲述他的故事,我就讲述我的故事,我说我是来找我老婆的。他听了之后笑了笑,他说,放心,你会找到她的,这是佛的旨意。

这是佛的旨意。

他说话的时候虔诚的像喃呢着圣语。

那一天我脑海中一直盘旋着他的这句话,我总觉得是有什么要发生的,我的预感是如此的强烈,我吃不下饭,我闭不上眼,我知道是要发生什么的。就这样六神无主的过了一天,黄昏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它终于响了起来,是肖智这家伙,他已经去了西藏三年,三年。

“喂,肖智?”

“有夏冉冉的消息没?”他语气依旧沉静。

“没,”我无奈的笑,“今儿有个小僧侣说我会找到她的。”

“我也相信你会找到她,”他坚定地说,“万楚,你知道吗,我找到林裴芳了。”

看吧,我就知道会有什么发生的。

于是,我和马哥去了西藏,这次,我不知道又要呆上几年。

D

【第一人称视角:肖智 04】

我是在一个支教处找到她的。

其实最初来到西藏我就首先找了各个支教处的,以林裴芳的性格,她如果来这里,也一定是会去支教——我就是十分确定这一点。于是第一年里我去了各个支教处,然后失望而归。也谈不上失望吧,只是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还应该去哪里。于是第二年我去了各个朝拜的地方,我去布达拉宫,去各个寺庙,我怀疑她会在这里地方拥有她自己的虔诚,然后到了年末继续不知所措。第三年,我死了心,去了一个新的支教处,然后,我找到了她。

这概率何曾低小。

可是穿过浩渺的人群,我还是找到了她。

我记得那样一个场景,在一个破旧的院墙里,有小孩子的欢笑声,林裴芳和一群小孩子玩着老鹰抓小鸡,她是老鹰,一个个头比较高的小男孩儿伸开双手挡着她,她说,我来啦,然后尖叫着跑了过去。我对她喊,林裴芳。她惊讶的转过身,看着我。然后,走向我。

好久不见,她说。

好久不见,我说。

你怎么会来这里,她问。

……我沉默。

怎么啦你,她笑。

你知不知道,我说。

什么,她说。

你知不知道,我已经找了你三年,我说。

……她沉默。

三年,我在这里,我在你的梦想里,找了你三年,我说,谢谢你,终于让我找到了你。

肖智,她说,肖智。

林裴芳,我辗转这么多年,我找你这么多年,我是想告诉你——

肖智,她打断了我,肖智。她抱住了我。

我想告诉你,没有人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说,如果可以,让我,永远和你一起,活在你的梦想中,好么。

好。

2013年6月6日,是在这天,我拥有了她,她拥有了我。

夜里我们住在简陋的支教校舍。她说现在住在这里就算好的了,最开始的时候她和一个年龄稍大的女人一起在这儿支教,那女人住在现在她住的地方,之所以她现在搬进来是因为那个老女人去年去世了。在她去世之前,林裴芳一直打地铺。我心疼的抚摸着她的脸,我说,你傻不傻。她在黑暗中看着我,我知道,她看着我,我想她也知道我看着她。我们抱紧了彼此,她把头用力的埋在了我的脖颈,她鼻翼两侧的呼吸仿佛有了魔力一般让我微微发颤。我用力的呼吸着她发丝的香味,我多想牢牢记住这每一分每一秒,只因为在这之前我的所有努力终于修成了正果。

我睡不着,我说。

那就再抱一会儿,她说。

以后,我留下来,我们一起在这儿支教,好不好,你睡床,我打地铺,我说。

不好,我们一起挤单人床,她这么说。

   

生活像突然放慢了节奏。找到了林裴芳之后一切都变了模样。情绪沉淀下来,渐渐明白了生活的意义。这个小小的支教点,林裴芳教语文英语,我教数学——不外是些数字的写法和最简单的加减乘除运算。每当看着下面那些孩子瞪着眼睛长大了嘴巴回答问题的时候,我都会自然的微笑,那种发自内心的微笑,不仅仅是因为孩子的单纯,更是因为在这里,有我爱的人,和我爱的人。我们,都在一起。

   

万楚和马哥是在我给他们打电话的第三天到的。

我发誓我是真的直到看到他们两个才发觉,才真正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都老了。

   

“长白头发了。”我伸手摸了摸万楚的短发,有些扎手。

“得了,你跟我矫情啥,”他把我的手挪开,冲我身旁的人说道,“林裴芳?”

“好久不见。”林裴芳微微笑了笑,然后伸出了手。

万楚什么也没说,他朝前走了一步然后紧紧抱住了林裴芳。

“万楚,敢当着我面儿抱我媳妇儿你不想活了。”我开玩笑。

“还那么恨我?”

“没有,”林裴芳说,“没有,从来没有过。属于我们的青春,早就过去了。”

“谢谢你。”他松开了手,站直了身子,“真好,以这种方式再和你见面。裴裴,你有夏冉冉的消息么……算了,问了也白问。”

“会有那么一天的,”她说,“就像你们终于找到了我,是一样的道理。”昨天晚上我才跟林裴芳说了这些年发生的一切,也没有别的,主要是夏冉冉也失踪了,直到现在也没找到。我们找她们两个找得很辛苦之类的等等。

“别杵在这儿了,”我拉过了马哥,他沉默了好一会儿了,“咱们先把行李卸宿舍,歇一会儿,晚上请你们吃大餐。”

“走吧。”马哥终于说出了来到这里后的第一句话。

   

抬头仰望,这里是最接近天空的蓝。

在全世界的中心,呼唤爱。

只是我的呼唤,你听到了吗?

   

“肖智,”走的时候林裴芳拉住了我的手,她低声喊了我。

“怎么?”

“我们结婚吧。”

结婚可不是个小事情。

这话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说在西藏这地方结婚,可不是个小事情。婚俗什么的最麻烦,于是我干脆什么婚俗都不按,直接订了一家现代的PUB——据说林裴芳曾经在这里献唱过。同样是酒吧老板,马哥跟这个年轻人比起来还是略显传统了些。这个老板是一江苏小伙儿,长发被编成好多小辫子,右边又剃光了一些,着装是民族风。听说要办婚礼他倒比新郎新娘还积极。他积极的充当了婚礼策划人的角色,他说给两个支教的情侣办一次婚礼,这事儿挺酷。他说包在他身上了,叫他阿金就行。

阿金订了一个传统的藏族村寨。结婚那天先去了PUB矫情了一整个上午,西式婚礼的过程还是要走一遍的。交换对戒,拥抱接吻,敬酒,一个都不能少。万楚和马哥坐在地下笑得跟朵花儿似的,喝酒喝到下午其他人都鸟兽一般散去,大家这才动身去了那个藏族村寨。是在黄昏的时候抵达的,那里已经准备好了一场盛大的藏族盛宴,所有你能够想到的食物几乎都能够在这里找到,整整十几米的长桌上摆满了各色菜品,空气中满是黄油和乳酪的味道。味觉在一刹那被唤醒,一众人也顾不得形象如何,笑得没了姿态,吃得没了矜持。把手上的油污小孩子一般的抹到对方的脸上,然后俩人你推我搡一阵。是多久没有这样开怀的笑过了呢。

问问自己,你有多久没有这样毫无顾忌的大笑过了。

有多久,没有认真的快乐过了。

有多久?

不过这些都是铺垫,晚上的篝火晚会才是婚礼的重头戏。

几十个藏族同胞燃起篝火,我和林裴芳被围在中心,其余的人围着他们跳起最原始的篝火舞。欢笑,烟花,火花。

此刻,林裴芳被我牢牢抱在怀里,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爱的雏鸟。

——要幸福。

此刻,我注意到了,万楚悄悄离开的欢乐的队伍,他一个人坐在了黑暗的角落,眼睛中闪着泪光。

——要幸福。

盛大的婚礼,仿佛黑暗宇宙中一抹刀刃一般的光,划开了无边黑暗。

你在哪儿?

【尾声 | 理想】

给你的信:

收到信的“你”会不会是你?我也不太确定。

我很好——我想只需要这三个字你就可以放下心来了吧——我很好,只是不再和你一起生活而已,只是不再垂涎你的关心和体贴而已,只是不再浑身上下充满棱角非要刺得你死我活才肯罢休而已。以及,只是会有一点点可惜而已。

亲爱的,你不需要知道我在哪里。

但是你务必要知道的是,你是我的理想。

你是我的理想,你是一直骄傲的我唯一愿意俯首称臣的上帝。亲爱的,我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我们那样不同,我是整天撑着皮囊生活的虚无,你是甘愿低头为我的真实。我怕,我怕你把我看破,因为我明明无法拥抱到你。

我是空的。

让我来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你可能没听过。

曾经我拥有一个理想,这个理想是那样宏大那样璀璨,我知道自己终究只能把它当做一个理想而已。可是有一天,它跑到了我的怀里。我想像原来那样生活,可是总觉得步履蹒跚,身上的压力一天多于一天,我觉得自己快要不行了,明明是幸福的,却也因为这些幸福而再也走不动了。于是我抛下它,我冲它说“你滚吧我不要你了”,然后我就走,没有任何包袱的我走得更快了,我甚至能够跑起来跑得飞快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有人说他看到了我的理想死了,他问我要不要去埋了它。我觉得既然是老朋友了,自己亲自埋总比其他人把它埋了要强些。于是我就回去,拿着把铁铲子一土一土地埋了它,埋到最后一土的时候我却忍不住地颤抖,我好想哭,却不知道为什么哭。最后我又开始跑,路上又有人问我:“你在跑什么呢?”我说:“为了我的理想,我必须要跑。”他说:“你不是刚把它给埋了吗?”是啊,我在跑什么呢,我这么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跑呢。我甚至不敢告诉任何人,其实我连终点在哪里都不知道。但是渐渐地我想明白了,我不要再想为什么要跑了,就这样跑下去好了。等到某天跑到再也没有力气的时候,再把它给挖出来好了。

亲爱的,你明白了吗?

我很想你,我很想念你。可是为了你,我必须继续跑下去。相信吧,请你相信,我们的世界都在不停运转,或许某天,我们终会再见。到那个时候,我希望,我们可以重新面对自己。

或者说,亲爱的,重新面对我们的理想。

你的

夏冉冉

入夏。

西藏的夏天仍旧是温暖甚至有些寒冷的,短袖似乎是这里始终不需要的东西。

这天是夏至。

如果,我是说如果,在这天你碰巧走进了那条不知名的小路,道路崎岖。如果你看到四个人的身影并排走着,对,那就是万楚,肖智,马哥和林裴芳。三个男人,一个女人,他们一起走着。你或许会认出他们,他们是这里最好的四位支教老师。过去的一年里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现在他们是这里的名人,支教的地方也得到了政府的资助,教室变得更宽敞,老师和学生也多了起来。这里成为了一个正式的学校,名字是冉冉小学。校长,肖智。

他们四个趁着周末一起踏青,这是一年以来的习惯。

这天,他们走进了一条未知的小路。

崎岖的小路。

四个人一直说笑,一年以来的一切让他们的心境都修炼到了沉稳的境界。

然后,然后——

小路向上延伸,一个身穿藏族民俗服饰的女人挑着担子的背影渐渐出现,担子似乎有些重,两头都是些捆的严严实实的青草,大抵是饲料。她吃力的摇摇晃晃的走着,脚步看起来沉重极了。

四个人的说并没有让她回头,她只是专注于自己的事情。

“喂,万楚,喂——”肖智抬手拍了拍他肩膀,“怎么不说话?”

万楚站在了那里,定睛望着那个背影。

其他三个人顺着他的眼神望去。

“夏冉冉?”万楚颤抖的喊了一声。

那个女人的背影似乎愣了一下,她弯下腰,担子便自然而然的倒在了地上。

她扭过头,逆光的脸庞上是两坨粗糙的高原红,她的皮肤变成了不自然的黑红的颜色。

她就这样朝下望着他们四人,然后,她轻轻地弯起了嘴角。

他,大步朝她走去。

——你好。

完-

初稿2013.6.6

修改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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