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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王美丽

昨天晚上王美丽做了一个梦,醒了之后他只记得在梦中自己回到了十七岁,除此之外的情节再一次同星星一样被逐渐亮起的天空遮了模样。十七岁呀——他睡眼惺忪,爬下床的时候不小心磕了脚——“妈呀,扯犊子呢。”细数下来,好像十七岁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独特的情节发生,可毕竟是这梦境留下的唯一线索。
其实王美丽在乎的并非是年龄这个东西,他觉得它带给自己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年复一年的生日,但如今生日也不可靠,心中划分于三六九等之中的最好朋友行列的人还会三番五次忘掉关于自己的这回事儿,盲目故作心酸和欢喜的目的心里再清楚不过,不过是在乎在乎的人在不在乎自己而已。所以今天王美丽并不想回忆自己十七岁的样子,他倒在洗脸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不错的问题:自己喜欢的人十七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呐?
抓着未成年的尾巴,渴望一种可控的相对论让自己感觉之中的时间再慢些。总觉得要承担些什么,于道义上不忍拒绝,于生理上同极相斥,在摔进鱼龙混杂的破罐子里之前还想要多无病呻吟一把。读书一定一定是最有趣的事情了,小括号里标注着教科书和历史书除外,是想法蓬勃生长的年纪,心事像一丛无人修剪的树,长成稀奇古怪的模样。看小说的时候想着哲理,读哲学的时候又想回故事,沿着塑胶跑道向左转弯的时候,还会突然想要掉过头再向右转圈跑一次。

这么说来,外表看起来,也并没有什么特别嘛。

王美丽摇了摇头。他觉得喜欢的人一定是有些特别的地方的,就像夜晚看星星的时候,万千闪烁之中他还是仅仅会牢牢记得某一颗的位置一样。有一天他突然翻起老照片,从相册里找到一叠黑不溜秋的胶片,依稀辨得清楚景象,他突然就觉得离过去的日子好远好远了。也是从那时起他总怀疑记忆有一天会背叛自己,以一种悄无声息无人知晓又难以挽回的方式。
所以要留下些痕迹。

十七岁在喜欢的人身上留下的痕迹呀,是一叠画得乱七八糟的纸张上自以为是的词句,买了挺贵的笔记本只是为了撕下一页中意的纸完成某种费尽心机的小把戏,略显花哨的眼镜框,第一把央求父母许久买来的山地车,拿剪刀在刘海上按下没有撤回功能的删除键……除此之外呢?除却奇奇怪怪的物件,完完全全属于那个靠近左边第五根肋骨的家伙的记忆中,十七还留下了些什么呢?尼采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喜欢的人觉得他疯了的时候才最优雅——“我想跟你一起痛苦,把塞纳河水填满”——自以为是如此,贪嗔狂如此,矫情如此,蠢如此。
可他就是爱这么美好的你呀。

说到底,长大才果真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
倘若不再局限于十七岁这个字眼,王美丽倒是能想起许多别的事情。他曾经很认真地思考过一个问题,许许多多在他生命里出现的人仿佛并没有加上时间这个概念。小王子过了这么久还是没能长成大王子,他愿意重读的话那红楼梦里的人海依旧可以再次重新来过,偷影子的小男孩儿还在那个海边和听不到声音说不出话的小女孩儿许着承诺……

“他一直都渴望天空,他热爱天空,他只有在天空里才感到自由。”
王美丽想说他也是。
当他保持着某种姿态滑过了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终点这回事第一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但是又能怎样呢?从来没有苍老过,也就不该有苍老的样子来。

出门的时候王美丽暗暗对自己说:今天的心情有点美丽呀。